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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e760618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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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教育网 | Posted:2008-05-30 15:40 |
梦之大地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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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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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在台湾违法说,交通部说要开罚~~
台湾真的是已经万万税了,罚则也是多~~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数位联合 | Posted:2008-06-02 02:56 |
mickeylin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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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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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主要是指自用客车因为不是营业用车, 驾驶也不见得具职业级别的驾照, 所以不得有营业(利)的行为.

但是如果驾驶和乘客属于亲友间的共乘, 油资贴补(或者换个名目: 茶水费..., 或以其它非金钱资费报酬的方式)是否违法, 并不是交通部自己扩大解释和认定即可, 况且执法难度很高, 中央和地方主管机关也没有多余的人力来进行取缔...

其实要小心注意的是...总会有一些怪怪的驾驶, 这才是隐藏的问题.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08-08-03 05: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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