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工作关系要搬家,经过了半个多月的看屋寻屋,终于找到了就在公司隔壁巷子的房屋。27坪3房两卫两万三仟元,应该算不贵吧?!看屋途中仲介人员不停的接电话,拖延别组租屋的人员来看房子,深怕房子被租走就先付了五千元的订金给仲介公司,希望仲介公司让我们有优先租屋权。
没有电梯的公寓,屋主把原有的家俱都一同附上,麻雀虽小算是五脏俱全了,唯独房间没有冷气…仲介说租屋最好一次签约两年,是怕屋主隔年跟我们涨房租,相对的就要给仲介公司ㄧ个月租金当仲介费,但我们自己也有一些家具,就想跟房东谈说请他搬走一张床与书桌,好让我放书柜跟自己的床与衣柜。也给我们一到两星期的时间来整理东西。
结果仲介对我们说:如果看中意了就要马上签约,而且是以当天8/28为租屋日,我听了吓一跳!!就问仲介『我都决定要租了,也付订金那位何不能跟房东商量给我几天时间,况且也说了这周末要出国,下星期才有办法开始整哩,我跟妹妹还要工作哩!都没办法请假搬家。难道不能跟房东商量给我们一两星期时间?』
那仲介公司就请我妹到她们公司去商量,要我们当给她答覆,不然就退还订金要我们在另外找房子。我跟我妹就只好搬出哀兵计,先逃离现场,然后与仲介电话联络请她跟房东多争取几天时间给我们,要不然给我房东电话,我们自己去拜托房东。那仲介知道我们要去看另外一间房子,就对我吼说『我怎可能给你房东的电话!我是他委托的仲介耶!那你们来拿订金!这种房子很好脱手的!』我们迟迟不决定让她们很难跟房东交代,也很难跟下个看屋的人交代。基于真的是十分的方便,让我跟我妹超级为难又头痛!那我们不就要支付旧房子跟新房子的租金?还要付两个月租金跟一个月的仲介费?越来越有那种被坑的感觉…
后来仲介说房东有说若要他搬走房子里的任何一样东西,就是一定要签约两年。给我10天期限从付订金8/27那天算起…签约日为9/6…哪…那有什么差别啊?!这样算不算被诈骗啊!?还是她们谈条件的手段太高明了?要不是刚好手机没电,我一定会答不出来,除了收不到讯号…都几年没有关机过啊!!居然被个仲介逼到一点也不想换电池…到现在还不敢开机
完了!昨晚一夜没睡!现在又要失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