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4182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christieyo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討論] 公寓巷弄公共用地?
您好:

我住在巷弄內的公寓2樓, 我們附近1樓他們的汽機車停在他們門前出入口(公共用地), 並不許樓上的人停, 這樣對嗎?

聽說沒有劃線的巷弄內是不會拖吊,但擋住他們(一樓)進出,他們可以叫車來拖吊? (中山局的警察說的)
他們佔住公共用地 只准他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戒苛責,遠魯莽; 人有誹,我無謗;
存歡喜,能體諒; 重平等,念勿妄。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 | Posted:2008-09-03 09:18 |
shign31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我想應該是你家樓下一樓吧
公寓大廈之建築基地是所有區分所有權人所共有
也就就是說不是一樓住戶個人單獨所有
其他區分所有權人亦有相同之權利
另外所謂不得作為專有部分是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七條第二項說的
除此之外
只要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同意
即可作專有部分使用
若你家沒有同意一樓所有權人將一樓空地作為專有部分使用
他就不可以限制你將車停在空地上
還有你所說將車停在他家門口
空地是在他家門口嗎??
如果道路未畫有紅或黃線
交通警察是不會拖吊的
即使擋到他人車輛之出入口
警察到現場也只會查車籍資料
打電話叫你把車開走
像你的情形
若你也是區分所有權人
你當然也有停車的權利
但是在現實面
可能會導致鄰居間反目之情形
也會擔心停子停在那裡會不或被壞
最後
若一樓之所有權人
他是用障礙物將共有之土地佔據
那他就可能涉及刑法第320條第2項之竊佔罪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9-03 11:45 |
christieyo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謝謝詳細的說明
不知要如何救濟 找哪一單位的人來向他們說明巷弄道路非他們家的地?
才有衝突的第二天 我的機車就被刮刮刮了...


戒苛責,遠魯莽; 人有誹,我無謗;
存歡喜,能體諒; 重平等,念勿妄。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9-03 13:34 |
christieyo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而且不是只有我家樓下一樓這樣
幾乎所有一樓有車的住戶 都認為那是他們的停車位...


戒苛責,遠魯莽; 人有誹,我無謗;
存歡喜,能體諒; 重平等,念勿妄。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9-03 13:41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445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