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註冊
忘記密碼
搜尋
贊助
贊助本站
數位公仔
紀念T恤
紀念馬克杯
廣告
刊登廣告
廣告價格
線上申請刊登
用雅幣刊登
免費刊登
目前客戶
簡訊
簡訊說明
購買金幣
發送簡訊
預約簡訊
發送記錄
好友通訊
罐頭簡訊
論命
數位論命舘
免費排盤工具
葫蘆墩 優生造命
葫蘆墩 八字命書
影音論命(葫蘆墩)
影音占卜(葫蘆墩)
購買金幣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數
周公解夢
星僑線上論命
娛樂
影 像 行 腳
數 位 造 型
數 位 畫 廊
心 情 日 記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羅斯方塊
四 川 省
猜 數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龍
許 願 池
萬 年 曆
經 期 計 算
體 重 測 量
音 樂 點 播
衛 星 地 圖
時間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論壇守則
會員等級
會員權限
語法教學
常見問題
最新活動
打工賺雅幣
首頁
新版首頁(全頁)
傳統首頁(全頁)
新版首頁(選單)
傳統首頁(選單)
MyChat 數位男女
命理風水
15
星僑五術軟體
4
葫蘆墩命理網
5
命理問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數
1
姓名學
手面相
易經占卜
1
風水研討
1
擇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無視論塔羅牌
10
修行&武術
1
中醫研討
五術哈啦
1
電腦資訊
13
硬體討論
5
超頻 & 開箱
3
數位生活
2
PDA 討論
手機討論區
軟體推薦
2
軟體討論
6
Apple 討論
1
Unix-like
網路&防毒
2
程式設計
網站架設
4
電腦教學資源
生活休閒
14
休閒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國考&法律
7
生活醫學
4
運動體育
1
單車討論
1
釣魚討論
6
旅遊討論
4
天文觀星
3
攝影分享
8
圖片分享
4
數位影視
2
笑話集錦
3
興趣嗜好
13
文學散文
7
繪圖藝術
1
布袋戲
3
動漫畫討論
3
美食天地
6
理財專區
心理測驗
1
汽、機車
3
寵物園地
模型&手工藝
4
花卉園藝
魔術方塊
獨輪車專區
電玩遊戲
13
遊戲歡樂包
4
CS討論
8
Steam
3
MineCraft
2
東方Project
英雄聯盟LOL
1
單機遊戲
2
WebGame
3
線上遊戲1
6
線上遊戲2
5
電視遊樂器
1
掌上型遊戲
2
模擬器遊戲
1
工商服務
6
虛擬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販售
二手拍賣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議區
1
站務專區
10
最新活動
活動成果
數位造型
心情日記
個人圖庫
新人報到練習
論壇問題建議
1
榮會及電子報討論
-最近版區-
-最近瀏覽-
»
國考&法律
法律討論
文苑計劃
資料分享
國考精華區
考取&現職甘苦談
解惑專區
»
請問下列何者釋憲機關可自行認定重大瑕疵,HELP!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934
個閱讀者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scott22
級別:
小人物
x1
x0
分享:
▼
x
0
[問題討論] 請問下列何者釋憲機關可自行認定重大瑕疵,HELP!
釋字342,立法程序有明顯重大暇疵,釋憲機關得宣告其立法無效。請問下列何者釋憲機關可自行認定重大瑕疵?(96司四)
A議事錄未定
B虛驚法院調查後,才可確認有無議決通過
C立法委員出席人數,依議事錄顯示,未達法定人數
D未送交相關委員會審查
答案:C....WHY?
x
0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
2008-10-21 11:50 |
kilang
級別:
初露鋒芒
x128
x187
分享:
▲
▼
我只知道人數不足,未達法定人數是重大瑕疵
相關法條一時找不出來
我記的立法都有規定要一定人數的提議,
不然若趁國會沒有人的時候,一個人提議一個人表決就立法成功,那不是天下大亂
其他選項,我在該釋字的內文及理由書找到一些相關的供參考:
惟其瑕疵是否已
達足以影響法律成立之重大程度,如尚有爭議,並有待調查者,即非明顯
,依現行體制,釋憲機關對於此種事實之調查受有限制,仍應依議會自律
原則,謀求解決。
立法院於審議法律案過程中,曾否踐行其議事規
範所定程序乃其內部事項,除牴觸憲法者外,屬於議會依自律原則應自行
認定之範圍,並非釋憲機關審查之對象
此等判例所含國會議事實
務之細節,雖因各國制度有異,難期一致,然其尊重議會自律之理念,則
並無不同。是以總統依憲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因立法院移送而公布之法律
,縱有與其議事程序不符之情形,然在形式上既已存在,依中央法規標準
法第十三條之規定,仍生效力。
其通過各該法律之議事錄,雖未經確定,但非議事日程上之討論事項,尚不涉及
憲法關於法律成立之基本規定,亦即並非足以影響各該法律成立之重大瑕疵
以藝術充實生活,以智慧涵養人生
生活的依據為何:
志於道、據於德、依於仁、游於藝
x
0
[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
2008-10-21 12:13 |
kilang
級別:
初露鋒芒
x128
x187
分享:
▲
▼
釋字342內文及理由書可以點此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1B.asp?no=2D342+&N2=342
以藝術充實生活,以智慧涵養人生
生活的依據為何:
志於道、據於德、依於仁、游於藝
x
0
[2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
2008-10-21 12:14 |
scott22
級別:
小人物
x1
x0
分享:
▲
謝謝:)
x
0
[3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
2008-10-22 17:06 |
MyChat 數位男女
»
國考&法律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88713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