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032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upside 手机 葫芦墩家族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头衔:反病毒 反诈骗 反虐犬   反病毒 反诈骗 反虐犬  
版主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2
伪造防毒软体 全球四千多万人受害
伪造防毒软体 全球四千多万人受害
更新日期:2009/10/28 12:33 赖宥霖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115/1tu59.html

【台湾醒报记者赖宥霖综合报导】网路下载的防毒软体有假!根据赛门铁克公司安全专家指出,过去一年内全球有4,300万以上网民已经购卖了伪造的防毒软体,不法份子因此获利数千万英镑暴利。

赛门铁克表示,这种新兴的恶意电脑程式称为「scareware」,犯罪份子模仿微软等知名厂商的弹出式广告,使得不少人受骗上当,这些广告往往谎称使用者电脑出现了安全问题,告知用户需付费下载防毒软体。目前已经发现250种伪造的防毒软体,平均每种软体给犯罪者带来75万英镑的利益。

除了被骗付费下载软体外,这种伪造的防毒软体还可能暴露用户的信用卡密码,或其他金融资讯。

赛门铁克公司指出,不法份子可能利用这些资讯洗劫用户的银行帐户,或将这些资讯转手贩卖而牟利。有些软体甚至透过控制用户的电脑来勒索钱财,使用者必需支付额外的费用,电脑才能恢复正常操作。

安全专家呼吁,电脑用户不要购买从弹出式广告上的防毒软体,最好是从软体授权公司,或直接上官方网站购买。


爸爸 你一路好走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2009-10-28 15:09 |
东风谷灵梦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创作大师奖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3 鲜花 x35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好恐怖喔~ 我会注意的~
大家 不能让这个文章"沉"跟"陈"喔!!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凯擘 | Posted:2009-10-28 19:02 |
upside 手机 葫芦墩家族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头衔:反病毒 反诈骗 反虐犬   反病毒 反诈骗 反虐犬  
版主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表情
真的有人会去买这个软体阿
应该国内的不多吧
因为大多是英文介面


爸爸 你一路好走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2009-10-28 21:02 |
liujenha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风云人物
级别: 风云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476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真是可怕的数字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0-29 08:12 |
csr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89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还好
我都用贵版的防毒
因此至今还没受害
谢谢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局域网对方和您在同一内部网 | Posted:2009-10-29 12:30 |
megakotaro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9 鲜花 x2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其实看到有中毒资讯,都会开始害怕
所以即使惯了三个防毒软体,看到这些假货警告,对电脑不了解的还是会害怕
所以就会付钱


及早治疗,长命百岁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 | Posted:2009-11-05 21:18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86068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