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20247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jef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3 鮮花 x49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食品添加物] 年節食品 22%殘留致癌的過氧化氫!消基會年貨殺菌劑、防腐劑檢測調查結果大公開
年關將近,消費者多在年前大量採買年貨過年,然而在採買年貨之時,您可知道,在食品中可能添加殺菌劑(過氧化氫),甚至加入過量的防腐劑(苯甲酸、己二烯酸及去水醋酸)!


對此,消基會為替消費者把關,特別於年前抽樣38件米、麵、豆、煉製品類及零食類食品(含散裝、包裝),進行「殺菌劑(過氧化氫)」及「防腐劑」(苯甲酸、己二烯酸及去水醋酸)檢測,結果發現,38件樣品中,有4件樣品檢出「殺菌劑過氧化氫」,1件樣品檢出過量「防腐劑」,2件包裝食品檢出防腐劑未標示!


檢測樣品


米、麵、豆、煉製品類:


編號1號「烏龍麵(全聯)」、編號2號「淡水魚丸(全聯)」、編號3號「板豆腐」、編號4號「生麵腸」、編號5號「豆乾(新店)」、編號6號「烏龍麵(新店)」、編號7號「豆乾(木柵)」、編號8號「水餃皮(木柵)」、編號9號「小湯圓(木柵)」、編號10號「干絲(水源市場)」、編號11號「小湯圓(水源市場)」、編號12號「花枝丸(水源市場)」、編號13號「干絲(富民路)」、編號14號「花枝羹(富民路)」、編號15號「豆干(富民路)」、編號16號「百頁豆腐(富民路)」、編號17號「麵腸(富民路)」、編號18號「生豆包」。


零食類食品:


編號19號「家福紹興梅」、編號20號「珍珍鱈魚香絲」、編號21號「海味家族碳烤鮮魚棒」、編號22號「三十岬梅舖原味Q梅」、編號23號「高鮮蒟蒻干黑胡椒口味」、編號24號「北海鱈魚香絲」、編號25號「陳皮梅」、編號26號「彰化員林陳皮梅」、編號27號「碳燻烏梅李」、編號28號「唯一蒟蒻干」、編號29號「海軒屋烤魷魚絲」、編號30號「蜜餞(無籽化核梅)」、編號31號「魚乾(小卷片)」、編號32號「化核梅」、編號33號「蒟蒻干」、編號34號「特大無籽橄欖」、編號35號「魷魚絲」、編號36號「特製烏梅」、編號37號「野生金桔」、編號38號「海苔鱈魚條」。


檢測結果


一、18件米、麵、豆、煉製品類樣品中,有4件樣品檢出「殺菌劑(過氧化氫)」。


雙氧水常被作為殺菌劑使用,長期食用,可能發生急性腸胃炎的症狀,且食用者會有噁心、嘔吐、腹脹、腹瀉等不適。過氧化氫目前為動物致癌物質,但不是為人體致癌物質。動物長期食用,容易得腸胃癌症。人體長期低濃度暴露,對細胞染色體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獻花 x1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歐洲 | Posted:2010-02-17 14:38 |
北北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發文大師獎 創作大師獎 貼圖大師獎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85 鮮花 x90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對可能有殘留過氧化氫的食物,可用下列三種簡單方法去除:

方法1. 煮沸加熱法:
將豆製品約30公克加水約200cc加入蒜頭瓣3瓣,切成薄片,加熱煮沸10分鐘,可消除大部分過氧化氫之殘留。
或6個菠菜莖頭,或3葉紅杏菜,或3葉紅菜加熱煮沸2分鐘,可消除大部分過氧化氫之殘留。

方法2. 室溫浸泡法:
將豆製品約30公克加水約200cc,加入蒜頭瓣3瓣,切成薄片,浸泡約2小時,也可消除大部分殘留的過氧化氫。
也可以用6個菠菜莖頭,或3片紅杏菜;或3葉紅菜浸泡1小時方式,也可消除大部分殘留的過氧化氫。

方法3. 烘烤加熱法:
以烤箱設定220℃,將可能含過氧化氫食物置於烤箱中烤一分鐘,也可消除大部分殘留的過氧化氫。


不要問:「自己得到些什麼?」應該問:「自己付出過甚麼?」
不要問:「自己有甚麼信仰?」應該問:「自己有甚麼善行?」

如去如來‧來去自如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新世紀資通 | Posted:2010-04-05 15:56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6288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