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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ily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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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法]98地特計算題請各位高手解題
19 丁公司97年度課稅所得額為1,000萬元,另有國內證券交易所得800萬元,可當年度全額扣除之投資抵減稅額為150萬元,則丁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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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1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10-04-04 15:55 |
ushine9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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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1000萬+800萬)-200萬(免稅額)】*10%=16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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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4-05 10:03 |
ushine9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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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贈與稅法第19條
贈與稅按贈與人每年贈與總額,減除第二十一條規定之扣除額及第二十二
條規定之免稅額後之課稅贈與淨額,課徵百分之十。
一年內有二次以上贈與者,應合併計算其贈與額,依前項規定計算稅額,
減除其已繳之贈與稅額後,為當次之贈與稅額。

第一次免稅額220萬
第二次【(200萬+150萬)-220萬(免稅額)】*10%=13萬
第三次【(200萬+150萬+100萬)-220萬(免稅額)】*10%=23萬
    23萬-13萬=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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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1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4-05 10:12 |
emily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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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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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我了解法條的意思了謝謝囉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10-04-05 1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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