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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eetrocker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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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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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假的= =所以只有士林区适用林哲健律师这种讲法吗?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0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7-02 21:56 |
lancesan 会员卡
数位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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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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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会了

你引的律师是通说+实务,客观构成要件说,行为人必须对致人死伤有认知

士院用的是林钰雄的说法,客观处罚条件说,行为人不必对致人死伤有认知就可以处罚。这套只有士院在用

所以在士林开车要小心点.....

附带一提,227在士院也是用客观处罚条件说。恐怖喔.....


教学相长,有未达尽善之处,敬请指教,口气不限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7-02 2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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