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0769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小不比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求助] 法律保留與行政保留
法律保留與行政保留的區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4-02 15:36 |
我愛布布 會員卡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10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簡單的說
法律保留即由立法機關做決定;行政保留即由行政機關做決定.


積極的依法行政(法律保留原則),
謂沒有法律授權行政機關即不能合法的做成行政行為.
法律保留常表現為一部保留或干涉保留,
尤其以對於人民自由與財產(憲法保障之權利)之侵害,
嚴格限於須有法律之依據(即取得代表人民之立法機關(國會)之認可而制定之法律).

法律授權行政機關發布法規命令或行政機關自行訂定行政規則可理解為行政保留.
前者須恪遵"授權明確性"(授權之內容/目的及範圍應於法律中加以規定)

其實,基於現實考量
法律保留多貫徹於組織法,行為作用法則多經由法律授權給實際操作的行政機關
所以基層行政人員每每引用的不是XX法
而是XX規則/XX辦法


不行~作廢~駁回
放肆~無理~大膽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4-02 17:26 |
Dragon-Q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15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程度以及涉及權力不同!


最難的題目不是存在於難與不難之間.而是被忽略的東西!!!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4-02 18:22 |
往真裏修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0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相對的法律保留還是屬於「法律保留」


本來法律保留與行政保留二者的區別
應該是:絕對的法律保留vs絕對的行政保留  
(也就是立法權與行政權互不干涉)

但因為「行政」本身的特徵之ㄧ   就是「依法行政」
導致「絕對的行政保留」幾乎難以實現

後來講的
法律保留vs行政保留
骨子裡其實是:絕對的法律保留vs相對的法律保留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 Posted:2011-04-06 09:43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5598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