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 法洛 于 2011-06-22 17:47 发表的 : 帮助犯=1.是否提供助力[中性帮助非帮助行为,只是做了日常生活的事,离开家理] 2.即使知道犯罪人要借道庭院到c宅,是内心的事情,与犯罪人并无心理接触[精神帮助,重要关联拉不上] 3.离开自家,也不构成帮助既遂故意[306可能有,320就不一定存在了],纵有帮助故意,故意亦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