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186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古月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 鲜花 x11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求助] 小孩不是我的
我想请问~~

我有一个小孩~~七岁~~
近期我与小孩出门时~~
朋友都说我小孩不像我~~(前后大约有十多位吧)

而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巴哈KUSO版的舅舅说:
粪 的离开 是 马桶 的追求 还是 肛门 的不挽留?

谜:那屁屁想吐怎么办@@?

古月说:
人 的感觉 是 刺激 的追求 还是 本身 的不挽留(忍不住)?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凯擘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1-17 01:17 |
shl651029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7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你要告啥米??
是刑事法或是民事法
如果是刑事法 恐罹于追诉权时效消灭(刑法第239条通奸罪,法定刑最重为1年以下有期徒刑,依刑法第80条,最重本刑为1年以下有期徒刑者,追诉期限为5年 ,并自离婚时算起或之犯人时起算6各月内,如果通奸一直连续不断在你的婚姻关系存续中,是自通奸行为结束后起算,依您所提情形,你和前妻已离婚7年,这部份可能已无法追诉)

如果是民事法 这应该可以告侵害人格权 , 可以要求精神抚慰金 , 并且向小孩生母及生父请求抚养小孩所花费之费用 ,这部分我不太懂 ,仅能稍稍点到
不知道小孩几岁,因此,小的把自己知道相关的东西一并告知
1.小孩如果是你和前妻在婚姻关系存在中受胎所生的话,依民法1062.1063条,推定是你的婚生子女 ,所以 法律上推定你和小孩关系为直系血亲尊卑亲属(你和小孩彼此间),故此,你有养育和照养救护小孩责任,小孩的目前法律行为由你为法定代理,你不可以以不是你小孩为由拒绝照顾,需要提起确认小孩非婚生子女之诉等法院判决确定,始免除抚养照护责任
2.小孩在未经法院判决确认为非你的婚生子女前,仍为你未来的继承人,为你身故后的法定继承人
3.这关系复杂,需要打官司,打官司你要请律师,强制律师代理 ,所以建议你去请律师好好问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1-17 23:34 |
12191219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4 鲜花 x52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1楼所言原则是正确的
但要先打否认子女之诉
http://tw.myblog.yahoo.com/t1111111g/ar...xt=1619&l=f&fid=7

先拆掉关系才能谈赔偿问题
其次人不是物品
要考虑的是小孩监护权及你们跟小孩的感情
监护权如在你方,感情也没问题
这真相是很伤人的

错的东西不见得没好的结果
对的东西不见得有好的结果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固网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1-18 08:33 |
japan2000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血缘很重要,但是感情也很重要不是吗?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12-03-13 21:15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4659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