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6567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allen198811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求助] 请教刑法 错误一问
某日甲欲杀死乙  将一枚炸弹寄去乙家 不料由乙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11-25 15:42 |
allen198811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谢谢楼上大大  或许以甲对丙处以过失致死  可以吗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11-26 09:34 |
allen198811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客体错误跟打击错误如何区分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11-27 16:54 |
pig608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鲜花 x1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 allen198811 于 2012-11-27 16:54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客体错误跟打击错误如何区分 ???





客体错误:
又称目的错误,乃行为人主观上欲为攻击之客体,在客观上却发生不如意思支配之预期情形。
分成两种情况
1、等价客体错误:ex以为马英九在台上演讲,欲对其痛扁;
                                      未料当天却是模仿其真的马小八在台上演讲,结果误马小八为马英九而痛扁。
2、不等价客体错误:ex误人为狗而痛打




打击错误:
又称方法错误,行为人希望的目的未达成,却发生其他种类的结果。
因行为人所使用的方法产生错误,导致所希望的结果并未发生。
ex「落漆」的枪手在至高点上对宿敌的甲开枪,不料误击前来送便当的乙致死。




客体错误   vs.    打击错误
(两者均为→主观构成要件该当,但客观构成要件欠缺)
1、客体错误:行为客体判断错误:打击错误:行为手段产生错误。
2、客体错误:法益价值不同,须判断是否有等价问题:打击错误:不论等价与否之问题。


俺没有名片耶~~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11-27 17:21 |
a561825008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这么复杂~   这是真的还是浮想出来的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13-05-04 01:25 |
a561825008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等价客体错误:ex以为马英九在台上演讲,欲对其痛扁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13-05-06 00:30 |
a561825008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客体错误   vs.   打击错误
(两者均为→主观构成要件该当,但客观构成要件欠缺)
1、客体错误:行为客体判断错误:打击错误:行为手段产生错误。
2、客体错误:法益价值不同,须判断是否有等价问题:打击错误:不论等价与否之问题。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13-05-06 20:48 |
a561825008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或许以甲对丙处以过失致死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7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13-05-06 23:30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5359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