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注册
忘记密码
搜寻
赞助
赞助本站
数位公仔
纪念T恤
纪念马克杯
广告
刊登广告
广告价格
线上申请刊登
用雅币刊登
免费刊登
目前客户
简讯
简讯说明
购买金币
发送简讯
预约简讯
发送记录
好友通讯
罐头简讯
论命
数位论命馆
免费排盘工具
葫芦墩 优生造命
葫芦墩 八字命书
影音论命(葫芦墩)
影音占卜(葫芦墩)
购买金币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数
周公解梦
星侨线上论命
娱乐
影 像 行 脚
数 位 造 型
数 位 画 廊
心 情 日 记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罗斯方块
四 川 省
猜 数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龙
许 愿 池
万 年 历
经 期 计 算
体 重 测 量
音 乐 点 播
卫 星 地 图
时间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论坛守则
会员等级
会员权限
语法教学
常见问题
最新活动
打工赚雅币
首页
新版首页(全页)
传统首页(全页)
新版首页(选单)
传统首页(选单)
MyChat 数位男女
命理风水
15
星侨五术软体
4
葫芦墩命理网
5
命理问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数
1
姓名学
手面相
易经占卜
1
风水研讨
1
择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无视论塔罗牌
10
修行&武术
1
中医研讨
五术哈啦
1
电脑资讯
13
硬体讨论
5
超频 & 开箱
3
数位生活
2
PDA 讨论
手机讨论区
软体推荐
2
软体讨论
6
Apple 讨论
1
Unix-like
网路&防毒
2
程式设计
网站架设
4
电脑教学资源
生活休闲
14
休闲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国考&法律
7
生活医学
4
运动体育
1
单车讨论
1
钓鱼讨论
6
旅游讨论
4
天文观星
3
摄影分享
8
图片分享
4
数位影视
2
笑话集锦
3
兴趣嗜好
13
文学散文
7
绘图艺术
1
布袋戏
3
动漫画讨论
3
美食天地
6
理财专区
心理测验
1
汽、机车
3
宠物园地
模型&手工艺
4
花卉园艺
魔术方块
独轮车专区
电玩游戏
13
游戏欢乐包
4
CS讨论
8
Steam
3
MineCraft
2
东方Project
英雄联盟LOL
1
单机游戏
2
WebGame
3
线上游戏1
6
线上游戏2
5
电视游乐器
1
掌上型游戏
2
模拟器游戏
1
工商服务
6
虚拟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贩售
二手拍卖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议区
1
站务专区
10
最新活动
活动成果
数位造型
心情日记
个人图库
新人报到练习
论坛问题建议
1
荣会及电子报讨论
-最近版区-
-最近浏览-
»
生活休闲
休闲哈啦
感情世界
上班一族
国考&法律
生活医学
运动体育
单车讨论
钓鱼讨论
旅游讨论
天文观星
摄影分享
图片分享
数位影视
笑话集锦
»
国考&法律
法律讨论
文苑计划
资料分享
国考精华区
考取&现职甘苦谈
解惑专区
»
法律讨论
»
请问 刑法 加油站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5980
个阅读者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allen198811
级别:
路人甲
x0
x1
分享:
▼
x
0
[发表] 请问 刑法 加油站
如果去加油时 已经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x
0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2-12-02 00:14 |
kai709
级别:
版主
版区:
国考&法律
x32
x261
分享:
▲
▼
依诈欺罪嫌移送侦办.
积极的人像太阳,照到那里那里亮;消极的人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样.
每天开始写国考日记即读书进度, 以先求有,再求好的理念进行国考之路
x
0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2-12-02 02:09 |
kino
级别:
小人物
x0
x183
分享:
▲
▼
民法债务不履行
x
0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2-12-02 10:07 |
misasa
级别:
小人物
x3
x92
分享:
▲
▼
破题,争点:处分意思....(自己处分了什么东西?)
此题行为人最多只会是窃盗得利...(不罚)
but...
假如题目是改成骗加油站店员说付过了钱然后落跑^^
答案就变成....诈骗得利罪
x
0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2-12-03 11:49 |
小严
级别:
初露锋芒
x13
x362
分享:
▲
▼
窃盗罪须破坏他人持有,而建立自己新的持有
就油的部分,加油员已将汽油给付,所生者为
相对应金钱之给付,此时离开并不会造成债务
之免除,是以若非直接向加油员告以已给付金
钱,藉以免除债务不成立窃盗罪;复因诈欺罪
为定式因果,故须施予诈术,嗣交付财物,始
告成立。
-----------------------------------------------------------------------------------------
蒋经国先生---风雨的阻挡,环境的横逆,'往往是弱者消极的失败的藉口,却是勇者奋发自励成功的磨练。
x
0
[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2-12-11 22:23 |
Dragon-Q
级别:
小有名气
x0
x1156
分享:
▲
▼
不算~~因为他只是民事问题!!
最难的题目不是存在于难与不难之间.而是被忽略的东西!!!
x
1
[5 楼]
From:台湾行政院研究发展考核委员会 |
Posted:
2012-12-13 23:42 |
francis03
级别:
小人物
x0
x20
分享:
▲
▼
本题:如果去加油时 已经加完才发生没带钱 趁店员不注意骑走
个人浅见:
1.本题是讨论"诈欺",而非"窃盗"!
诈欺罪设立之目的,在于保障"个人最低限度的交易自由"!避免因交易一方行使诈术,而使交易关系不对等!
又基于"罪刑法定、禁止类推适用",诈欺与窃盗最大的区别,在于双方是否是处于"交易状态"来判断!
而加油是"双方合意交易下所完成的",与"破坏他人持有支配关系"有别,故应论诈欺罪为当!
2.不成立诈欺罪!
(1)诈欺罪的五个要件,不论客观、主观,行为人均需具备,始成立本罪!
(2)又行为人于加油时,对于"行驶诈术"、"使人陷于错误"、"财物之交付"欠缺认知与意
欲,而不具有诈欺之故意
(3)基于行为之处罚,以行为时法律有明文规定为限之意旨:
诈欺仅处罚故意,欠缺故意则不罚,故而不成立诈欺罪!
x
0
[6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2-12-14 01:00 |
风天
级别:
小人物
x0
x75
分享:
▲
▼
我觉得如果说加油之初,不知道自己没有钱的话,就不会构成诈欺罪,但是有可能会构成窃盗罪…
因为如果付不出钱,你明讲的话,加油站可以帮你把油再抽出来。
而且加油应该是加完油,并且付了钱才会取得该汽油的所有权。并不是汽油一到油箱里面,所有权就马上变成是你的。
再举例如果你到7-11买二包香烟(以200元来说),店员刷完条码将烟交给你之后,你才发现钱不够,所以就直接拿着烟跑掉,这样只是民事上债务不履行吗??没有构成窃盗吗?
I'm back.
对传统观念持批判精神
x
0
[7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3-01-29 23:18 |
Akai1
级别:
路人甲
x0
x0
分享:
▲
▼
如果去加油时 已经加完才发生没带钱 趁店员不注意骑走
这么算窃盗吗
试解:
因为契约关系先持有油品 后则起[自己不法所有之意图]而强行转移支配关系 主观上为变易持有为所有之意思 客观上趁人不注意而所有与支配该物 为侵占罪 又油品非动产或不动产 论以准侵占罪
刑335 338
[ 此文章被Akai1在2013-01-31 05:16重新编辑 ]
x
0
[8 楼]
From:台湾固网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3-01-30 06:42 |
风天
级别:
小人物
x0
x75
分享:
▲
昨天写了一些,不过我觉得实务上,应该都是会以诈欺案移送…
客观上:以要购买油品为由(施用诈术),让店员误以为客人会付款(使人陷于错误)而加满油(财物之交付),符合诈欺的客观构成要件。
主观上:被告「没钱付款,不思谋求解决之道,反而趁隙逃逸」,益证其自始即不欲付款(有「诈欺」之故意),被告所辩「加油完后,才发觉没带钱」,显系临讼狡释之词,不足采信。(因为主观上的认知,也只能由客观上之行为去推断)
然后就是以339I起诉…
PS.知识1:加油站是可以抽油的。知识2:加油站是可以签借据的…
千万不要没给钱或给不够钱,就自己跑了…
最后就新修正的刑诉31条第5项吐槽一下
不知道以后的新闻标题会不会写到
「原住民酒驾移送,全民买单请法扶律师」…
另外我怀疑修正的隐性因素之一,是因为律师太多了,所以要增加法扶的案件…
I'm back.
对传统观念持批判精神
x
0
[9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3-01-30 20:18 |
MyChat 数位男女
»
法律讨论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505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