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2663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GGLONG38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求助] 忽然卡住的因果关系判断法则 请帮忙
......关于因果关系之问题 有条件说 相当因果关系 客观归咎(责)
      还是只有条件说与因果关系 而客观归哲只适用在判断犯罪结果之责任可否归咎他人
     还有是客观归咎还是客观归责P.S原本看一本书没有上述之问题 ....但看另一本书后才发生的 以下就例子说明吧
     甲杀乙 试问以母有罪否
     以A书之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6-09 14:37 |
TJQAZ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鲜花 x28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这....应该是你误解~
A书是以条件论、相当因果关系论、客观归责理论,去分别描述。
B书是以客观归责理论、相当因果关系论去论述~
以目前论述方式(要论是否有因果关系),只要采相当因果关系去论述或者客观归责理论去论述就可以了。
不过客观归责理论,还是比较适合用在过失犯
以上 小弟拙见~

表情


讨论问题欢迎~ 拒绝 恶意贬低人格~
问题无关事及未细看回文的人~
=====
心境~
每个人都有座山~
他人身后有座山,称"靠山";
我亦有山,而它在我前方,
称"碍山"~
以前,想要铲平它,但力未逮;
现在呢?? 想轻盈的飞越过它,
越过这座名为人生之"碍山"。
使它尔后为我之"靠山"~~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6-09 16:53 |
GGLONG38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所以是说从头到尾都是有3种认定方式啰?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6-09 17:07 |
s8910326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因果关系认定应该选一个自己可以接受的方式去认定就好了吧
没有说一定要经过三个都审了才能决定结果吧@@?

黄荣坚老师是喜欢条件因果关系说
但是目前通说好像是相当因果关系说跟客观归责理论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6-09 17:12 |
GGLONG38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谢谢我了解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6-09 17:14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6196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