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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一起来练习民法考古题
102年公务人员特种考试警察人员考试、
102年公务人员特种考试一般警察人员考试及
102年特种考试交通事业铁路人员考试试题
代号:70450
等 别:高员三级铁路人员考试
类 科:运输营业
科 目:民法
这份考题不错,选择题算难度偏高,各位可以一起试着练习看看。


甲、 申论题部分:(50分)
不必抄题,作答时请将试题题号及答案依照顺序写在申论试卷上,于本试题上作答者,不予计分。
请以蓝、黑色钢笔或原子笔在申论试卷上作答。
一、请依民法规定,举例说明下列法律概念之意义及其效力:(25分)
让与请求权
代偿请求权

二、A 社团法人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其代表人,甲原担任其董事长,最近一次董事会改选后,
甲未获连任,乙获选为董事长。甲、乙办理董事长职务交接后,一直未办理变更登记。
如甲对丙表示其为 A 社团法人之代表人,并将 A 社团法人名下之某不动产出售给丙,双
方订定买卖契约,丙不知甲无代表权之事。请问:丙得否向 A 社团法人请求办理该不动
产之过户登记?(25分)




乙、测验题部分:(50分) 代号:5704
本测验试题为单一选择题,请选出一个正确或最适当的答案,复选作答者,该题不予计分。
共25题,每题2分,须用2B铅笔在试卡上依题号清楚划记,于本试题或申论试卷上作答者,不予计分。
1 18 岁之甲借给同年之同学乙 5000 元,嗣后乙无力偿还,甲因乙为其好友,乃免除乙之借款债务,嗣后甲之法定代理
人丙得知,生气不已。问:下列对于甲所为免除行为效力之叙述,何者正确?
有效 须得法定代理人丙之事先允许,始为有效
须丙嗣后承认乙之免除行为,始为有效 效力未定

2 成年之甲明知乙之法定代理人反对,仍授与代理权予限制行为能力人乙,其授权行为之效力为何?
有效 无效 得撤销 效力未定

3 甲地上盖有违章建筑 A楼,该 A楼属于:
独立之动产 独立之不动产 甲地之成分 甲地之从物

4 甲有一单身套房在黄金地段,借亲戚乙居住,约定乙结婚时就应返还套房,此附约款属于:
停止条件 解除条件 负担 期限

5 下列何者为要物契约?
物品运送契约 动产租赁契约 使用借贷契约 合会契约

6 买卖之特定物缺少出卖人所保证之品质者,若买卖双方当事人对此未另行约定,买受人依民法之规定,无下列何种权
利?
解除权 价金减少请求权 损害赔偿请求权 交付无瑕疵物之请求权

7 无因管理人若为免除本人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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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与答之中,不清楚的观念,就要继续追问,直到完整且清楚,一劳永逸。
学习严禁一知半解,似是而非。
给所有网友:沉默不语是双输,踊跃发表是双赢。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6-29 06: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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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题第10与第17题请问有人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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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严禁一知半解,似是而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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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6-29 08:15 |
ki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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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ii810638 于 2013-06-29 08:15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选择题第10与第17题请问有人会吗?

17,依761II占有改定,系使债权人间接占有,而依885I,质权为要物契约,须移转于债权人,又依II项规定,不得使债务人代自己占有...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6-29 0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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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kino 于 2013-06-29 09:10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17,依761II占有改定,系使债权人间接占有,而依885I,质权为要物契约,须移转于债权人,又依II项规定,不得使债务人代自己占有...


谢谢大大,我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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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所有网友:沉默不语是双输,踊跃发表是双赢。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6-29 1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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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偿请求权
民法第225条之规定:「因不可归责于债务人之事由,致给付不能者,债务人免给付义务。(第一项)债务人因前项给付不能之事由,对第三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者,债权人得向债务人请求让与其损害赔偿请求权,或交付其所受领之赔偿物。(第二项)」


让与请求权
民法第二一八条之一规定:「关于物或权利之丧失或损害,负赔偿责任之人,得向损害赔偿请求权人,请求让与基于其物之所有权或基于其权利对于第三人之请求权。
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于前项情形准用之。」例如甲借某自行车给乙,因乙的过失,该车被丙所盗。在此情形,甲得向乙请求债务不履行损害赔偿,并得向丙请求返还该车(第七六七条)。


问与答之中,不清楚的观念,就要继续追问,直到完整且清楚,一劳永逸。
学习严禁一知半解,似是而非。
给所有网友:沉默不语是双输,踊跃发表是双赢。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6-29 23: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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