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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情資訊] 法官門檻擬提高 須社會歷練3年
法官門檻擬提高  須社會歷練3年  2013年08月16日


為化解「奶嘴法官」質疑,考試院昨通過《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草案,考選部長董
保城希望修法後,未來要任法官者通過第一試,得先在社會工作2至3年後,再應第
二試,通過後受2年司法官訓練,才能任法官。對此,朝野立委均表肯定,曾任法官
的綠委劉櫂豪認為還應再嚴格一些,應明訂任司法官前須先當5年律師,或有司法教
職經驗,再透過選拔、推薦程序,才能成為司法官。


具律師資格的綠委高志鵬昨說,考試院修法算是「有點用心」,但他懷疑僅2到3年
的工作經驗,不足以讓奶嘴法官與社會脫節的訊問、審判結果從此消失。




綠委:高薪留人才


高志鵬認為,不如改善法官褔利,讓更多律師、法學學者願轉任法官,資深法官也願
留下來,不轉任更高薪的律師,如此對司法改革才有助益。


具律師資格的藍委李貴敏認為,具社會歷練可提升法官素質,但要清楚界定是什麼工
作經驗,若是連打工都算,就不好。


司法院對修法表示尊重。司法院人事處處長梁宏哲強調對法官已採取「多元晉用」原
則,檢察官、律師轉任法官實施多年,明年則會開放學者轉任法官,目的就是避免外

界對「奶嘴法官」的質疑。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8-17 0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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