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441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987123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地方自治
你好请问  地方立法机关组织准则部分条文修正条文 第五条 但改制前有山地乡,其依人口数所计算之山地原住民议员名额低于山地乡改制之区数者,其应选名额,以每一山地乡改制之区选出一人计算  他的意思   ?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11-26 20:44 |
we0935op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小弟先来献丑啦~
1.就是改制前有山地乡~应该选出3位议员~但是改制后依「人口」计算~可能会产生低于3人~故有但书~
以每一山地乡改制之区选出一人计算<是否了解呢?>

2.本法就是指 地方制度法 ,此准则第一条就已经说明了.....


解答仅供参考~小弟依旧在学习中...请大家多多指教喔!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12-26 15:37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7241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