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746 個閱讀者
命理服務》 數位論命舘 | 免費排盤 | 星僑易學 | 五術書籍 | 線上論命 | 影音論命 | 八字命書 | 星座分析 | 孔明神數 | 周公解夢 | fackbook 粉絲專頁 |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adamlee9 手機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貼圖天使獎 社區建設獎
頭銜:                       &n ..                       &n ..
風雲人物
級別: 風雲人物 該用戶目前上站
推文 x6353 鮮花 x745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分享] 不真空論

圖 1.



陳堅:
東晉僧人僧肇作《不真空論》以闡釋大乘空宗的般若空觀,
他將大乘空宗的般若“空”(以下簡稱“空”)解釋為是“不真空”,
那麼,何謂“不真空”?或曰:“不真”即“空”,
“不真”就是“空”,認為“不真”和“空”是同一的關係;

或曰:“不真”故“空”, “不真”則“空”,認為“不真”和“空”是因果關係;
甚至還有曰:“不是真空,
意謂不是真的什麼都沒有,還是有假有存在的,
以此區別於斷滅空。” 那麼,究竟哪一種觀點是正確的呢,
抑或是三種觀點都不正確,“不真空”另有其意?要回答這個問題,
只有回到《不真空論》。


《不真空論》原文
夫至虛無生者,蓋是般若玄鑒之妙趣,有物之宗極者也。
自非聖明特達,何能契神於有無之間哉?

是以至人通神心於無窮,窮所不能滯;
極耳目於視聽,聲色所不能制者,
豈不以其即萬物之自虛,故物不能累其神明者也?
是以聖人乘真心而理順,則無滯而不通;審一氣以觀化,
故所遇而順適。無滯而不通,故能混雜致淳;
所遇而順適故,則觸物而一。
如此,則萬象雖殊,而不能自異。不能自異,
故知象非真象;象非真象故,則雖象而非象。
然則物我同根,是非一氣,潛微幽隱,殆非群情之所盡。
故頃爾談論,至於虛宗,每有不同。
夫以不同而適同,有何物而可同哉?故眾論競作,而性莫同焉。 
何則?「心無」者,無心於萬物,萬物未嘗無。
此得在於神靜,失在於物虛。
「即色」者,明色不自色,故雖色而非色也。
夫言色者,但當色即色,豈待色色而後為色哉?
此直語色不自色,未領色之非色也。
「本無」者,情尚於無,多觸言以賓無。
故非有,有即無;非無,無亦無。尋夫立文之本旨者,
直以非有非真有,非無非真無耳。
何必非有無此有,非無無彼無?
此直好無之談,豈謂順通事實,即物之情哉?
夫以物物於物,則所物而可物;以物物非物,故雖物而非物。
是以物不即名而就實,名不即物而履真。
然則真諦獨靜於名教之外,豈曰文言之能辯哉?
然不能杜默,聊復厝言以擬之。
試論之曰:《摩訶衍論》云:「諸法亦非相,亦非無相。」
《中論》云:「諸法不有不無者,第一真諦也。」
尋夫不有不無者,豈謂滌除萬物,
杜塞視聽,寂廖虛豁,然後為真諦者乎?
誠以即物順通,故物莫之逆;即偽即真,故性莫之易。
性莫之易,故雖無而有;物莫之逆,故雖有而無。
雖有而無,所謂非有;雖無而有,所謂非無。
如此,則非無物也,物非真物。物非真物,故於何而可物?
故經云:「色之性空,非色敗空。」
以明夫聖人之於物也,即萬物之自虛,豈待宰割以求通哉?
是以寢疾有不真之談,《超日》有即虛之稱。
然則三藏殊文, 統之者一也。故《放光》云:
「第一真諦,無成無得;世俗諦故,便有成有得。」
夫有得,即是無得之偽號,無得,即是有得之真名。
真名,故雖真而非有;偽號,故雖偽而非無。
是以言真未嘗有,言偽未嘗無。二言未始一,
二理未始殊。故經云:「『真諦俗諦,謂有異耶?』
答曰:『無異也。』」此經直辯真諦以明非有,
俗諦以明非無。豈以諦二而二於物哉?
然則萬物,果有其所以不有,有其所以不無。
有其所以不有,故雖有而非有,有其所以不無,故雖無而非無。
雖無而非無,無者不絕虛;雖有而非有,有者非真有。
若有不即真,無不夷跡,然則有無稱異,其致一也。
故童子嘆曰:「說法不有亦不無,以因緣故諸法生。」
《瓔珞經》云:
「轉法*者,亦非有轉,亦非無轉,是謂轉無所轉。」
此乃眾經之微言也。何者?
謂物無耶,則邪見非惑;謂物有耶,則常見為得。
以物非無,故邪見為惑;以物非有,故常見不得。
然則非有非無者,信真諦之談也。
故《道行》云:「心亦不有亦不無。」
《中觀》云:「物從因緣故不有,緣起故不無。」尋理即其然矣。
所以然者,夫有若真有,有自常有,豈待緣而後有哉?
譬彼真無,無自常無,豈待緣而後無也?
若有不自有,待緣而後有者,故知有非真有。
有非真有,雖有,不可謂之有矣。
不無者,夫無則湛然不動,可謂之無。
萬物若無,則不應起,起則非無,以明緣起,故不無也。
故《摩訶衍論》云:「一切諸法,一切因緣,故應有;
一切諸法,一切因緣,故不應有。一切無法,一切因緣,故應有;
一切有法,一切因緣,故不應有。」
尋此有無之言,豈直反論而已哉?
若應有,即是有,不應言無;若應無,即是無,不應言有。
言有是為假有,以明非無,借無以辯非有。
此事一稱二,其文有似不同。苟領其所同,則無異而不同。
然則萬法,果有其所以不有,不可得而有;
有其所以不無,不可得而無。
何則?欲言其有,有非真生;欲言其無,事象既形。
形象不即無,非真非實有。然則不真空義,顯於茲矣。
故《放光》云:「諸法假號不真。
譬如幻化人,非無幻化人,幻化人非真人也。」
夫以名求物,物無當名之實。以物求名,名無得物之功。
物無當名之實,非物也;名無得物之功,非名也。
是以名不當實,實不當名。名實無當,萬物安在?
故《中觀》云:「物無彼此,而人以此為此,以彼為彼。
彼亦以此為彼,以彼為此。」
此彼莫定乎一名,而惑者懷必然之志。
然則彼此初非有,惑者初非無。既悟彼此之非有,
有何物而可有哉?故知萬物非真,假號久矣。
是以《成具》 立強名之文,園林托指馬之況。
如此,則深遠之言,於何而不在?是以聖人乘千化而不變,
履萬惑而常通者,以其即萬物之自虛,不假虛而虛物也。
故經云:「甚奇,世尊!不動真際,為諸法立處。」
非離真而立處,立處即真也。然則道遠乎哉?觸事而真。
聖遠乎哉?體之即神! 不真空論(終)
以否定精神呵斥本無、即色、心無三家。說本體無相,非有非無,
超乎分別,即體即用。欲言其有,有非真生 欲言其無,事象既形。
象形不即無,故曰非無;非真非實有,故曰非有。
譬如幻化人,非無幻化人,幻化人非真人。

【作者介紹】僧肇是京兆長安今陝西西安人,
生於晉孝武帝太元九年公元384年,卒於晉安帝義熙十年公元414年。
精於老莊及佛經,年將20即為關中名僧,后拜鳩摩羅什為師,
協助譯經,成為羅什的高足,他的文章得到羅什和慧遠的稱讚,
是年青的佛學哲學家。他的佛教哲學論文
《般若無知論》《不真空論》、《物不遷論》、《涅槃無名論》
四篇總編為《肇論》。現存《肇論》註疏有晉惠達《肇論疏》、
唐元康《肇論疏》、元文才《肇論新疏》等。
《不真空論》和《物不遷論》收集在當代學者任繼愈
《漢唐佛教思想論集》人民出版社1988年出版一書附錄中,
井有今譯可參閱。



虛擬的世界虛擬的心年輕的宇宙年輕的人@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5-01-04 13:34 |
adamlee9 手機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貼圖天使獎 社區建設獎
頭銜:                       &n ..                       &n ..
風雲人物
級別: 風雲人物 該用戶目前上站
推文 x6353 鮮花 x745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瓔珞經》云:
「轉法*者,亦非有轉,亦非無轉,是謂轉無所轉。」
《摩訶衍論》云:「諸法亦非相,亦非無相。」
《中論》云:「諸法不有不無者,第一真諦也。」


虛擬的世界虛擬的心年輕的宇宙年輕的人@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5-01-04 13:35 |
adamlee9 手機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貼圖天使獎 社區建設獎
頭銜:                       &n ..                       &n ..
風雲人物
級別: 風雲人物 該用戶目前上站
推文 x6353 鮮花 x745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不真空論》討論世界的存在問題,
其主要論點是說一切人和事物都生滅無常,緣會則生,緣了則滅,
所以都是虛幻的不真實的,所謂“不真空”即是說世界不真實故空。
但事物的現像還是存在的,不過是假有而已。


虛擬的世界虛擬的心年輕的宇宙年輕的人@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5-01-04 13:36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4563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