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少坤,曾在海珠区当农贸市场管理员。依靠每月480元的低保,住保障房。已离婚(仍与前妻同居), 因举报公车私用、监督政府部门失职等行为而得到媒体广泛关注。由于多次在大街上拍照,检举公车私用,区少坤很快便为广州人所熟知,还被亲切地称为“区伯”。
然而,我们却不知道还有这样一个“区伯”:2012年10月区少坤接到了海珠区民政局的停保通知书:“经调查核实,2006年7月至2012年4月期间,你在申领低保时,瞒报了家庭成员的收入,存在隐瞒实情骗取低保的行为,共计骗取低保金21252元。”民政局指出,区伯儿子区某明在2006年1月至2012年4月,部分时间有工作并有工资收入,但区伯在每年申请低保救助(或低保复核)时均称其子失业,没有收入,并提供失业证,存在隐瞒实情骗取低保的行为。这个“区伯”的户口本上写着一行字:1979年9月10日于广东省第三劳改队释放入户。据他说,这是一段让他不愿回忆的往事。“我不是十恶不赦,我不是奸淫掳掠,我只是好胜斗强,打群架”,他常挺直背脊,“我年轻时候和人打架是敢动刀的,后悔啊,现在总被人翻老本”。可是仅仅是打架这么简单吗?不少邻居都记得他的当年可是把自己老爸都打得四处逃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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