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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基礎理論-陰陽學說
陰陽學說是在氣一元論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中國古代的樸素的對立統一理論,屬於中國 古代唯物論和辯證法範疇,體現出中華民族辯證思維的特殊精神。其哲理玄奧,反映著宇宙 的圖式。其影響且遠且大,成為人們行為義理的準則。如當今博得世界讚歎的《孫子兵法》 是中國古代兵家理論和實戰經驗的總結,其將陰陽義理在軍事行為中運用至極,已達到出神 人化的境界。 陰陽學說認為:世界是物質性的整體,宇宙間一切事物不僅其內部存在著陰陽的對立統 一,而且其發生、發展和變化都是陰陽二氣對立統一的結果。 中醫學把陰陽學說應用於醫學,形成了中醫學的陰陽學說,促進了中醫學理論體系的形 成和發展,中醫學的陰陽學說是中醫學理論體系的基礎之一和重要組成部分,是理解和掌握 中醫學理論體系的一把鑰匙。「明於陰陽,如惑之解,如醉之醒」(《靈樞·病傳》),「設能明 徹陰陽,則醫理雖玄,思過半矣」(《景岳全書·傳忠錄·陰陽篇》)。 中醫學用陰陽學說闡明生命的起源和本質,人體的生理功能、病理變化,疾病的診斷和 防治的根本規律,貫穿於中醫的理、法、方、藥,長期以來,一直有效地指導著實踐。 一、陰陽的基本概念 (一)陰陽的含義 1.陰陽的哲學含義:陰陽是中國古代哲學的基本範疇。氣一物兩體,分為陰陽。陰陽 是氣本身所具有的對立統一屬性,含有對立統一的意思,所謂「陰陽者,一分為二也」(《類 經·陰陽類》)。陰和陽之間有著既對立又統一的辯證關係。陰陽的對立統一是宇宙的總規律: 陰陽不僅貫穿於中國古代哲學,而且與天文、歷算、醫學\農學等具體學科相結合,—並成為 各門具體學科的理論基礎,促進了各門具體學科的發展。陰陽的對立、互根、消長和轉化構 成了陰陽的矛盾運動,成為陰陽學說的基本內容。 陰陽與矛盾的區別:陰陽雖然含有對立統一的意思,但是它與唯物辯證法的矛盾範疇有 著根本的區別。這種區別表現為: (1)陰陽範疇的局限性:唯物辯證法認為,一切事物內部所包含的對立都是矛盾。矛盾 範疇,對於各對立面的性質,除了指出其對立統一外,不加任何其他限定。對立統一是宇宙 中最普遍的現象。因此,矛盾範疇適用於一切領域,是事物和現象最抽像最一般的概括。而 陰陽範疇不僅具有對立統一的屬性,而且又有另外一些特殊的規定,屬於一類具體的矛盾。 陰陽是標誌事物一定的趨向和性態特徵的關係範疇。所以,陰陽儘管包羅萬象,具有普遍 性,但在無限的宇宙中,陰陽畢竟是一種有限的具體的矛盾形式,其內涵和外延比矛盾範圍 小很多,其適用範圍有;定的限度,僅能對宇宙的事物和現象作一定程度的說明和概括,更 不能用以說明社會現象。另外對於唯物辯證法來說,具體矛盾的雙方,如有主有從,何者為 主,何者為從,則視具體情況而定。但陰陽學說認為,在相互依存的陰陽矛盾中,一般情況 下陽為主導而陰為從屬,即陽主陰從。在人體內部陰陽之中,強調以陽為本,陽氣既固,陰 必從之。「凡陰陽之要,陽密乃固……陽強不能密,陰氣乃絕」,「陽氣者,若天與日,失其 所則折壽而不彰,故天運當以日光明」(《素問·生氣通天論》)。陽氣是生命的主導,若失常 不固,人就折壽夭亡。因此,在治療疾病時,主張、「血氣俱要,而補氣在補血之先;陰陽並 需,而養陽在滋陰乏上』』(《醫宗必讀·水火陰陽論》)。總之,陰陽學說對矛盾雙方的性態作 了具體限定,一方屬陰,一方屬陽,陽為主,陰為從。一般說來,這種主從關係是固定的, 這也表現出陰陽學說的特殊性和局限性。 , 『 (2)陰陽範疇的直觀性:唯物辯證法的矛盾範疇是建立在高度科學抽像的基礎之上的, 是宇宙的根本規律。而陰陽範疇,由於當時的科學發展水平的限制,使陰陽範疇還不可能超 出直觀的觀察的廣度和深度,不可能具有嚴格科學的表現形式,往往有一定的推測的成分。 2.陰陽的醫學含義:陰陽範疇引入醫學領域,成為中醫學理論體系的基石,成為基本 的醫學概念。在中醫學中,陰陽是自然界的根本規律,是標示事物內在本質屬性和性態特徵 的范躊,既標示兩種對立特定的屬性,如明與暗、表與裡、寒與熱等等,又標示兩種對立的 特定的運動趨向或狀態,如動與靜、上與下、內與外、遲與數等等。 總之,事物和現象相互對立方面的陰陽屬性,是相比較而言的,是由其性質、位置、趨 勢等方面所決定的。陰陽是抽像的屬性概念而不是具體事物的實體概念,也是一對關係范 疇,它表示各種物質特性之間的對立統一關係。所以說:「陰陽者,有名而無形」(《靈樞·陰 陽系日月》): (二)陰陽的普遍性、相對性和關聯性 1.陰陽的普遍性:陰陽的對立統一是天地萬物運動變化的總規律,「陰陽者,天地之道 也,萬物之綱紀,變化之父母,生殺之本始」(《素問,陰陽應像大論》)。不論是空間還是時 間,從宇宙間天地的迴旋到萬物的產生和消失.都是陰陽作用的結果。凡屬相互關聯的事物 或現象,或同一事物的內部,都可以用陰陽來概括,分析其各自的屬性,如天與地、動與 靜、水與火、出與入等。 2.陰陽的相對性:具體事物的陰陽屬性,並不是絕對的,而是相對的。也就是說,隨 著肘間的推移或所運用範圍的不同,事物的性質或對立面改變了,則其陰陽屬性也就要隨之 而改變。所以說「陰陽二字,固以對待而言,所指無定在」(《局方發揮》)。 陰陽這種相對性表現為: (1)相互轉化性:在一定條件下,陰和陽之間可以發生相互轉化,陰可以轉化為陽,陽 也可以轉化為陰。如寒證和熱證的轉化,病變的寒熱性質變了,其陰陽屬性也隨之改變。在 人體氣化運動過程中,生命物質和生理功能之間,物質屬陰,功能屬陽。二者在生理條件 下,是可以互相轉化的,物質可以轉化為功能,功能也可以轉化為物質。如果沒有這種物質 和功能之間的相互轉化,生命活動就不能正常進行。 (2)無限可分性:陰陽的無限可分性即陰中有陽,陽中有陰,陰陽之中復有陰陽,不斷 地一分為二,以至無窮。如,晝為陽,夜為陰。而上午為陽中之陽,下午則為陽中之陰;前 半夜為陰中之陰,後半夜則為陰中之陽。隨著對立面的改變,陰陽之中又可以再分陰陽。 自然界任何相互關聯的事物都可以概括為陰和陽兩類,任何一種事物內部又可分為陰和 陽兩個方面,而每一事物中的陰或陽的任何一方,還可以再分陰陽。事物這種相互對立又相 互聯繫的現象,在自然界中是無窮無盡的。所以說:「陰陽者,數之可十,推之可百,數之 可千,推之可萬,萬之大不可勝數,然其要一也」(《素問·陰陽離合論》)。這種陰陽屬性的 相對性,不但說明了事物或現象陰陽屬性的規律性、複雜性,而且也說明了陰陽概括事物或 現象的廣泛性,即每一事物或現象都包含著陰陽,都是一分為二的。 3.陰陽的關聯性:陰陽的關聯性指陰陽所分析的事物或現象,應是在同一範疇,同一 層次,即相關的基礎之上的。只有相互關聯的一對事物,或一個事物的兩個方面,才能構成 一對矛盾,才能用陰陽來說明,如天與地、晝與夜、寒與熱等等。如果不具有這種相互關聯 性的事物,並不是統一體的對立雙方,不能構成一對矛盾,就不能用陰.陽來說明。 (三)劃分事物或現象陰陽屬性的標準 「水火者,陰陽之徵兆也」(《素問·陰陽應像大論》)。中醫學以水火作為陰陽的徵象,水 為陰,火為附,反映了陰陽的基本特性。如水性寒而就下,火性熱而炎上。其運動狀態,水 比火相對的靜,火較水相對的動,寒熱、上下、動靜,如此推演下去,即可以用來說明事物 的陰陽屬性。劃分事物或現象陰陽屬性的標準是: 凡屬於運動的、外向的、上升的、溫熱的、明亮的、功能的……屬於陽的範疇;靜止 的、內在的、下降的、寒涼的、晦暗的、物質的……屬於陰的範疇。由此可見,陰陽的基本 特性,是劃分事物和現象陰陽屬性的依據。 』 (四)氣與陰陽 中醫古代哲學氣一元論認為,氣是世界的本原物質,氣一物兩體,分為陰氣和陽氣。陰 陽是氣的固有屬性。氣的運動是陰陽的對立統一運動。中醫學認為,氣是構成人體和維持人 體生命活動的物質基礎。人體之氣按陰陽特性可分為陰陽兩類,把對人體具有溫煦推動作用 的氣稱之為陽氣,把對人體具有營養滋潤作用的氣稱為陰氣。氣的陰陽對立統一運動是生命 運動的根本規律。 二、陰陽學說的基本內容 (一)陰陽對立 對立是指處於一個統一體的矛盾雙方的互相排斥、互相鬥爭。陰陽對立是陰陽雙方的互 相排斥、互相鬥爭。陰陽學說認為:陰陽雙方的對立是絕對的,如天與地、上與下、內與 外、動與靜、升與降、出與人、晝與夜、明與暗、寒與熱、虛與實、散與聚等等。萬事萬物 都是陰陽對立的統一。陰陽的對立統一是「陰陽者,一分為二也」的實質。 對立是陰陽二者之間相反的一面,統一則是二者之間相成的一面。沒有對立就沒有統 一,沒有相反也就沒有相成。陰陽兩個方面的相互對立,主要表現於它們之間的相互制約、 相互鬥爭。陰與陽相互制約和相互鬥爭的結果取得了統一,即取得了動態平衡。只有維持這 種關係,事物才能正常發展變化,人體才能維持正常的生理狀態;否則,事物的發展變化就 會遭到破壞,人體就會發生疾病。 例如:在自然界中,春、夏、秋、冬四季有溫、熱、涼、寒氣候的變化,夏季本來是陽 熱盛,但夏至以後陰氣卻漸次以生,用以制約火熱的陽氣;而冬季本來是陰寒盛,但冬至以 後陽氣卻隨之而復,用以制約嚴寒的陰。春夏之所以溫熱是因為春夏陽氣上升抑制了秋冬的 寒涼之氣,秋冬之所以寒冷是因為秋冬陰氣上升抑制了春夏的溫熱之氣的緣故。這是自然界 陰陽相互制約、相互鬥爭的結果。 在人體,生命現象的主要矛盾,是生命發展的動力,貫穿於生命過程的始終。用陰陽來 表述這種矛盾,就生命物質的結構和功能而言,則生命物質為陰(精),生命機能為陽 (氣)。其運動轉化過程則是陽化氣,陰成形。生命就是生命形體的氣化運動。氣化運動的本 質就是陰精與陽氣、化氣與成形的矛盾運動,即陰陽的對立統一。陰陽在對立鬥爭中,取得 了統一,維持著動態平衡狀態,即所謂「陰平陽秘」,機體才能進行正常的生命活動。有斗 爭就要有勝負,如果陰陽的對立鬥爭激化,動態平衡被打破,出現陰陽勝負、陰陽失調,就 會導致疾病的發生。 總之,陰陽的對立是用陰陽說明事物或現象相互對立的兩個方面及其相互制約的關係。 (二)陰陽互根 互根指相互對立的事物之間的相互依存、相互依賴,任何一方都不能脫離另一方而單獨 存在。陰陽互根,是陰陽之間的相互依存,互為根據和條件。陰陽雙方均以對方的存在為自 身存在的前提和條件。陰陽所代表的性質或狀態,如天與地、上與下、動與靜、寒與熱、虛 與實、散與聚等等,不僅互相排斥,而且互為存在的條件。陽根於陰,陰根於陽,無陽則陰 無以生,無陰則陽無以化。陽蘊含於陰之中,陰蘊含於陽之中。陰陽一分為二,又合二為 一,對立又統一。故曰:「陰根於陽,陽根於陰」(《景岳全書·傳忠錄·陰陽篇》)。「陰陽互根 ……陰以吸陽……陽以煦陰……陽盛之處而一陰已生,陰盛之處而一陽已化」(《素靈微 蘊》)。陰陽互根深刻地揭示了陰陽兩個方面的不可分離性。中醫學用陰陽互根的觀點,闡述 人體髒與腑、氣與血、功能與物質等在生理病理上的關係。 1.陰陽互根是確定事物屬性的依據:分析事物的陰陽屬性,不僅要注意其差異性,而 且還要注意其統一性,即相互關聯性,從差異中尋找同一。雙方共處於一個統一體中,才能 運用陰陽來分析說明。如上屬陽,下屬陰,沒有上之屬陽,也就無所謂下之屬陰;沒有下之 屬陰,也就無所謂上之屬陽。晝屬陽,夜屬陰,沒有晝之屬陽,就無所謂夜之屬陰;沒有夜 之屬陰,也就沒有晝之屬陽。熱屬陽,寒屬陰,沒有熱之屬陽,也就無所謂寒之屬陰;沒有 寒之屬陰,也就沒有熱之屬陽。所以說,陽依賴於陰,陰依賴於陽,每一方都以其對立的另 一方為自己存在的條件。如果事物不具有相互依存的關聯性,並不是統一體的對立雙方,就 無法,分析其陰陽屬性,也就不能用陰陽來說明了。 /2.陰陽互根是事物發展變化的條件:因為陽根於陰,陰根於陽,陰與陽相互依賴,缺 少任何一方,則另一方也就不復存在了。所以事物的發展變化,陰陽二者是缺一不可的。 如:就個體的生理活動而言,在物質與功能之間、物質與物質之間、功能與功能之間,均存 在著陰陽互根的關係。物質屬陰,功能屬陽,物質是生命的物質基礎,功能是生命的主要標 志。物質是功能的基礎,功能則是物質的反映。臟腑功能活動健全,就會不斷地促進營養物 質的化生,而營養物質的充足,才能保護臟腑活動功能的平衡。平衡是中國古代整體思維形 態之一。平衡,又稱中和、中道。平衡思維的基本特徵是注重事物的均衡性、適度性。平衡 思維在中醫學中作為科學形態,用以論述生命運動的規律。無過無不及謂之平衡,過或不及 謂之失衡。陰陽消長穩定在一定範圍內,人體以及機體與環境之間,才能保持正常的平衡狀 態。如陰陽消長超越了一定的限度(指維持平衡的限度,即條件),則平衡被打破,在自然 界則引起災害,在人體則引起疾病。 在自然界中,四季氣候的變化,春去夏來,秋去冬至,四季寒暑的更替,就是陰陽消長 的過程。從冬至春及夏,寒氣漸減,溫熱日增,氣候則由寒逐漸變溫變熱,是「陰消陽長」 的過程;由夏至秋及冬,熱氣漸消,寒氣日增,氣候則由熱逐漸變涼變寒,則是「陽消陰 長」的過程。這種正常的陰陽消長,反映了四季氣候變化的一般規律。 就人體生理活動而言,各種功能活動(陽)的產生,必然要消耗一定的營養物質(陰), 這就是「陽長陰消」的過程;而各種營養物質(陰)的化生,又必然消耗一定的能量(陽), 運動變化是中醫學對自然和人體生命活動認識的根本出發點,這是中醫學的宇宙恆動 觀。這種運動變化,包含著量變和質變過程。陰陽消長是一個量變的過程。陰陽學說把人體 正常的生理活動概括為「陰平陽秘」、「陰陽勻平」,即人體中陰陽對立的統一、矛盾雙方基 本上處於相對平衡狀態,也就是陰陽雙方在量的變化上沒有超出一定的限度,沒有突破陰陽 協調的界限,所以人體臟腑活動功能正常。只有物質和功能協調平衡,才能保證人體的正常 生理活動。所有相互對立的陰陽兩個方面都是如此相互依存的,任何一方都不能脫離開另一 方而單獨存在。如果雙方失去了互為存在的條件,有陽無陰謂之「孤陽」,有陰無陽謂之 「孤陰」。孤陰不生,獨陽不長,一切生物也就不能存在,不能生化和滋長了。在生命活動過 程中,如果正常的陰陽互根關係遭到破壞,就會導致疾病的發生,乃至危及生命。在病理情 況F,人體內的陽氣和陰液,一方的不足可以引起另一方的虧損,陽損可以耗陰,陰損可以 耗陽。即陽虛至一定程度時,由於「無陽則陰無以化」,故可進一步損傷體內的陰液而導致 陰虛,稱作「陽損及陰」。如長期食慾減退的病人,多表現為脾氣(陽)虛弱,脾胃為後天 之本,氣血生化之源,脾氣(陽)虛弱,化源不足,會導致陰(血)虧損,這可稱之為陽損 及陰的氣血兩虛證。反之,陰虛至一定程度,由於「無陰則陽無以生」,故又可損傷體內的 陽氣而導致陽虛,故稱作「陰損及陽」。如失血病人,由血(陰)的大量損失,氣隨血脫, 往往會出現形寒肢冷的陽虛之候,這可稱之為陰損及陽的氣血兩虛證。如果人體內陽氣與陰 液、物質與功能等陰陽互根關係遭到嚴重破壞,以至一方已趨於消失,而使其另一方也就失 去了存在的前提,呈現孤陽或孤陰狀態。這種陰陽的相離,意味著陰陽矛盾的消失,那麼生 命也就即將結束了。 3.陰陽互根是陰陽相互轉化的內在根據:因為陰陽代表著相互關聯的事物的雙方或一 個事物內部對立的兩個方面,因而陰和陽在一定條件下,可以各向自己相反的方面轉化。陰 P8在一定條件下的相互轉化,也是以它們的相互依存、相互為根的關係為基礎的。因為陰陽 對立的雙方沒有相互聯結、相互依存的關係,也就不可能各自向著和自己相反的方向轉化。 (三)陰陽消長 消長,增減、盛衰之謂。陰陽消長,是陰陽對立雙方的增減、盛衰、進退的運動變化。 P月陽對立雙方不是處於靜止不變的狀態,而是始終處於此盛彼衰、此增彼減、此進彼退的運 動變化之中。其消長規律為陽消陰長,陰消陽長。陰陽雙方在彼此消長的動態過程中保持相 對的平衡,人體才保持正常的運動規律。平衡是維持生命的手段,達到常閾才是健康的特 征。陰陽雙方在一定範圍內的消長,體現了人體動態平衡的生理活動過程。如果這種「消 長」關係超過了生理限度(常閾),便將出現陰陽某一方面的偏盛或偏衰,於是人體生理動 態平衡失調,疾病就由此而生。在疾病過程中,同樣也存在著陰陽消長的過程。一方的太 過,必然導致另一方的不及;反之,一方不及,也必然導致另一方的太過。陰陽偏盛,是屬 於陰陽消長中某一方「長」得太過的病變,而陰陽偏衰,是屬於陰陽某一方面「消』』得太過 的病變。陰陽偏盛偏衰就是陰陽異常消長病變規律的高度概括。一般說來,陰陽消長有常有 變,正常的陰陽消長是言其常,異常的陰陽消長是言其變。總之,自然界和人體所有複雜的 發展變化,都包含著陰陽消長的過程,是陰陽雙方對立鬥爭、依存互根的必然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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