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858 个阅读者
命理服务》 数位论命馆 | 免费排盘 | 星侨易学 | 五术书籍 | 线上论命 | 影音论命 | 八字命书 | 星座分析 | 孔明神数 | 周公解梦 | fackbook 粉丝专页 |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Yeh23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鲜花 x113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孩子长不高 中药来拉拔
【苏聪明】

经常可听老一辈的人说:「平平16岁,为什么大细汉差这多?」普天下的父母,十之八九曾为孩子发育不良而忧心忡忡,到底发育不良的青少年,还可不可能有长高的空间?端看骨头生长的情形而定。

明代「幼科发挥」载,骨骼发育停滞,乃先天胎禀不足、肝肾亏损、后天失养、气血虚弱所致,认为「身材矮小」先天关系重大,不完全是后天的问题。

所以,身高大部分决定于遗传,因此有人用父母的身高来预估自己成年后的身高,若自己身高与父母及兄弟有很大的落差,应至医院详细检查是否有潜在的疾病。

根据临床了解,决定是否继续长高的因素,得看骨骼的生长板是否密合,若已密合,原则上就不会再长高;然而,要如何判定?必要时可接受X光检查,只要骨骼发育尚未完全成熟,生长板也未完全密合,这种情况下要继续长高仍有可能。有些人虽已18岁,但其骨年龄只有13岁;但有人才15岁,但骨年龄已20岁,若想长高自是十分困难。因此,发育不良的青少年是否身高已定型?对部分人是肯定的,但对另一些人则未必。

如果生长板尚未密合,可藉由中医药来长高。以中医的原理来说,肉体筋骨的生长及发育由肝、肾主导,肝肾的盈亏,影响到人体生长的好坏,由于青春期是青少年增高的黄金期,利用补肝肾的中药材调养,可促进生长发育,对日后身体机能及长高长壮有很大的助益。

在中医典籍「内经」也有「女子二七天葵至,任脉通,太冲脉盛,月事以时下。」以及「男子二八、肾气盛,天葵至,精气溢泄」的记载,由此可知,女生在10~14岁间,男生在12~16岁时,都可透过中药调养方式,来帮助孩子长高。

至于中医诊断,是依患者的体质来给药,一般而言,「助阳壮骨汤」常用于「肾阳虚衰」的病患,即较怕冷、筋骨发育停滞的患者;而容易口干舌燥的热性体质者,属「阴虚火旺」,可用滋阴降火,改善生长发育的「养阴健骨散」调治。

脾胃不好的人,可加白术、山药等强脾健胃药,以增强营养消化吸收,有助于生长发育。中医治疗的重点是着重照顾青少年的肝肾和脾胃,让他们顺利生长。

除此之外,充足的睡眠、营养、适当的运动,保持心情舒畅也很重要;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中药方不可补得太早,以免揠苗助长而适得其反。(作者为高雄市新复兴中医诊所院长)

【2005/11/07 民生报】 @ http://ud...om

http://udn.com/NEWS/LIF...278.shtml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数位联合 | Posted:2005-11-07 06:35 |
新好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5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吃中药也是要看时间(年龄)吃,个人从事中药工作20多年,经验如下。
男生:需国中一年级(含)后才可以吃。
女生:需国小六年级(含)后才可以吃。
注:女生也不可以说看月经来了就吃,这是不行的,
  因为我们现吃的鸡猪鸭都有针所以导致现在的小
  女生很早就有月经了,我最早还遇到小三就来了
  不管男女太早吃转骨的要是会长不高会定形了。



  ~好元气健康广场~
    ~现代化中药店~

http://a866561.myweb.hinet.net/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11-08 16:54 |
小李飞蛋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 鲜花 x4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哇靠.....我已经22岁.....还有救吗????


极目冷眼笑沧海
寂寞一生傲穹苍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11-09 01:28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7027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