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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 請敘述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優缺點?
一、缺點
1.   建築業者推出一批與地主合建的預售屋銷售方案,該建築業者並以地主為起造人,經取得使用執照後,地主、預售屋消費者以及建築業者人頭名下的區分所有權人合計已達法定人數,但是身為起造人的地主因與建築業者有合建上的紛爭,因此不依法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以致於無法順利通過規約、成立管理委員會,又因為地主、預售屋消費者皆不滿意建築業者對於公共設施的施工品質,又無專業人員的協助點交,因此當公共設施的點交遲遲無法進行,公共設施面臨無人管理的窘境,致地主、預售屋消費者的權益大受影響。(引述崔媽媽基金會)。
2.   公寓大廈有些人數眾多,開會的時候,有時候無法多數參加,然而參加住戶又因為人數眾多,往往難以達成共識。
3.   遇到臨時狀況,管理委員會無法決定時,往往因為無法達成共識而導致事情的延遲。
4.   當管理委員會由部分人士把持時,容易發生工程舞弊,收受回扣;並且有利用住戶對於條例之不了解,未達成會議規定決議人數,開會通知日期,欲使圖利的規約通過,發包工程通過,或是任選通過。
5.   因為有主管機關的輔導,將使區分所有權人更為被動。
6.   雖然有主管機關輔導,但是是否有完整的行政人員配套令人質疑。
二、優點
1.   有各級主管機關協助輔導,有許多的公共的工程都需向主管機關報備,對於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若涉及公共環境清潔衛生之維持、公共消防滅火器材之維護、公共通道溝渠及相關設施之修繕,其費用政府得視情況予以補助。
2.   公約規範對於住戶將較有強制性;傳統的是請一警衛收取管理費,或是由住戶輪流擔任管理員,遇到事件發生後,對於經費的收取往往不易,對於不交管理費的住戶也比較沒有規範與強制性。
3.   加重了管委會的責任(住戶違反同條第一項規定而受主管機關命限期改善而未回復原狀者,得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回復原狀)。

=================

這是我之前寫的作業 2005-05-28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00 (by itiscarlos) | 理由: 獎勵^^"


獻花 x1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12-31 00:07 |
輕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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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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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表情
看來版主也是土木相關科系的
對嗎?
我準備要考96年政大地政研究所
(想走不動產管理方面的)
可不可以介紹一下台中風評好的補習班?
拜託一下~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12-31 18: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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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念 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 沒補過習無法推薦呀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6-01-01 1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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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應該是北大的吧^^

我現在在考公務員~也是考地政的呢^^
以後大家再一起研究討論吧 表情 ...好想開一個不動產相關的版喔 表情

輕鬆~你是讀土木要轉地政的嗎?
先跟你說喔~土木跟地政完全不一樣喔= ="
要讀的話~要重頭讀起...我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 表情
如果2月放榜我沒考上公務員~打算95年也要考地政研究所
我是補公職的補習班~志光http://www.publ...m.tw/
高考的考試科目與政研所考的差不多~所以你可以去補公職的高考^^

選補習班...不如選所任課的老師
台中志光~土法好像是林育志老師,土經等好像是于俊明老師...
在地政補教界算有名的為台北高上補習班的許文昌老師
所以~要補習前先探聽所任課的老師吧^^


*..-痛苦使人沉思,沉思使人智慧,智慧使人對生活比較易於忍受-..*

強力推薦☆五歲的心願(OSEAM)☆[影片]美麗畫面描繪如同抒情
      散文,勾勒自然和生命循環,贏得全世界觀眾的淚水與掌聲!!

助讀書之經咒(心經+記憶咒)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台灣固網 | Posted:2006-01-01 1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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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有63條...
不過我是要被條例~~
優缺點~~那個好像不關我的事...=.=aa
來鬧的~~拍謝!!


幸福~有時候只是一個真誠的微笑^^
記得時常保持笑容唷!!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6-01-02 0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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