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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討論] 強制險可申請理賠,肇事逃逸可申請
昨天去客戶那. 客戶騎機車,被小貨車撞倒.左小腿骨折 但,該肇事者,郤逃逸了. 後來,受傷的住院共花了6萬多元. 客戶只能很無耐的,抱怨又受傷,又無法得到理賠. 聽完,提醒他,可用自己車的強制險去理賠. 但要向警察局,補申請交通事故證明(要有提到肇事者逃逸) 再向自己車的產險公司申請,就OK了. 而正式收據只有一份. 沒關係,強制險的理賠免正式收據.只要在影印本收據上有蓋上醫院章.這樣就可以了. 整理一下 政府強制險包括140萬死殘理賠,和20萬的意外門診或住院理賠. 而要申請肇事逃逸20萬的意外住院門診理賠. 請準備下列文件. 1.警察局交通事故證明(要有提到肇事者逃逸) 2.醫院的收據,可用影印本,但要醫院蓋章 3.向自己購買的強制險,產險公司申請出險. 政府強制險的用意,就是為了萬一肇事者逃逸,受傷者不會求償無門,所以自己的權益,自己要爭取.. 想到客戶憤憤不平的說,警察當時只丟下一句話:"您較衰". 而警察也不會主動提醒受傷者能自己申請理賠.? u會說風涼話. 唉...希望這些警察都能更專業點. 強制責任險,若對方車跑了.我們的車體是不能要求由己方的強制險理賠. 因政府強制險,只負責"人"的理賠. 每一人死殘上限是140萬,醫療費是20萬上限. 故車體部份不得要求,由政府強制險理賠. 但若您有買車體損失險(如甲,乙或丙式車體損失險) 則,對方逃跑,只要自己有向警方報案.就一樣可獲得自己產險公司的車體險理賠. 大家反應熱烈,我再多講一點. 萬一出險時,收據多印幾份(都要蓋醫院章) 同一個費用,至多可申請三份理賠. 第一份:原始收據交給個人壽險或團體險的保險公司(實報實銷) 第二份:收據影印本,交給強制險的產險公司申請政府強制責任險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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