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6901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IPIS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文書編輯][討論] Excel 程式的寫法
在excel裡
如果說我想設計一個程式,例如:若A1='a'則B1=10
我可以在B1的程式設計端寫IF(A1="a",10)

如果說我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_^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新世紀資通 | Posted:2006-06-12 20:41 |
pan445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5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可能是excel的if函數預設只有8層吧~
不然就得改用其它函數或自己寫巨集了吧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 | Posted:2006-06-12 21:40 |
guangmin0622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325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函數內IF只能有七層
若執意要用八層以上得IF 那請參考"定義" or VBA
若是以上問題VLOOKUP因該可輕易解決!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6-06-12 22:56 |
DANGER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鮮花 x6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if配合else if 使用應該就可以了




獻花 x1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局域網對方和您在同一內部網 | Posted:2006-07-03 09:36 |
北北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發文大師獎 創作大師獎 貼圖大師獎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85 鮮花 x90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用 VBA 去撰寫程式較為妥當


不要問:「自己得到些什麼?」應該問:「自己付出過甚麼?」
不要問:「自己有甚麼信仰?」應該問:「自己有甚麼善行?」

如去如來‧來去自如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台灣亞太線上 | Posted:2006-07-03 14:16 |
DDR400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1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IPIS於2006-06-12 20:41發表的 Excel 程式的寫法:
在excel裡
如果說我想設計一個程式,例如:若A1='a'則B1=10
我可以在B1的程式設計端寫IF(A1="a",10)

如果說我想設計一個程式,例如:若A1='a'則B1=10,否則若A1='b'則B1=20
.......

其實可以用另一個方法寫

B1格裡寫   =(CODE(A1)-64)*10

其中CODE(A1)就是傳回A1格字元的字元碼(A=65,B=66,a=97,b=98,以此類推,大小寫不一樣,有表格可以查的)

-64*10就好比說
A1=A   B1=(65-64)*10
故B1=10

A1=b   B1=(98-64)*10
故B1=330

依發文大大所需
B1格就寫
=(CODE(A27)-96)*10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7-01-01 23:06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104347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