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614 个阅读者
命理服务》 数位论命馆 | 免费排盘 | 星侨易学 | 五术书籍 | 线上论命 | 影音论命 | 八字命书 | 星座分析 | 孔明神数 | 周公解梦 | fackbook 粉丝专页 |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Yeh23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鲜花 x113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食物的奥秘》猪啼 美食亦良药
【易俊杰】

久坐办公室的人,经常会有头晕、眼花、耳鸣、失眠等症状,这很可能是神经衰弱引起的。专家认为,有这种情况的人,不妨多吃一些猪蹄。

猪蹄是人们喜爱的一种营养品。据科学分析,每百克猪蹄肉中,含有蛋白质20.4克,脂肪22.7克,碳水化合物4克,以及大量的矿物质如钙、磷、镁、铁和维生素A、B、C、D、E、K等。这些成分被身体吸收后,能供给各组织器官大量的营养物质,特别是其中富含的胶原蛋白,对神经衰弱有良好的治疗作用。




富含胶原蛋白 可治神经衰弱


猪蹄中的胶原蛋白由众多的氨基酸组成,而每三个氨基酸中就有一个甘氨酸。食入猪蹄后,胶原蛋白在小肠中可被消化为大量甘氨酸,它不仅能在人体内参与合成胶原,而且在大脑细胞中是一种中枢神经抑制性递质,能对中枢神经产生镇静作用。因此,食用猪蹄有利于减轻中枢神经过度兴奋,对焦虑、神经衰弱、失眠等有改善作用。

猪蹄富含的胶原蛋白,是一种生物大分子胶类物质,它是构成人体皮肤、筋腱、牙齿、骨骼等组织中最主要的蛋白质成分,约占人体蛋白质总量的三分之一。故有人的「生命支架」之谓。

胶原蛋白对保持人体细胞水分极为重要。如缺乏时,机体细胞代谢就会减弱,细胞的可塑性出现衰减状态,造成老年人多种器官萎缩、弹力降低、皮肤和黏膜干燥、导致皱纹等状态;所以,胶原蛋白缺乏是老年人衰老的重要原因。

胶原蛋白可促进毛发、指甲生长,保持皮肤柔软、毛发光泽;经常食用猪蹄,可防治进行性肌营养障碍,对消化道出血、失水性休克等有一定疗效,并可改善微循环,从而使冠心病和缺血性脑病变得到改善。对大手术后以及重病恢复期的患者,胶原蛋白可改善组织纳水机能低下的状况,有利于组织细胞生理活动的恢复,加速新陈代谢,延缓机体衰老。




含多种维生素 有助润肤除皱


猪蹄也是一种美容佳品。所含之维生素A、D能使皮肤光润细致,维生素E能减少皮肤皱纹、延缓人的衰老,使人显得年轻漂亮。尤其是大分子胶原蛋白,能促使皮肤细胞吸收贮存水分,使其丰腴饱满,平滑光洁。

猪蹄中的弹性蛋白也是极丰富的,它能使皮肤弹性增加,韧性增强,血液循环旺盛,皱纹变浅或消失,皮肤显得娇嫩细滑。医圣张仲景曾在《伤寒论》中指出,猪蹄有「和血脉」、「润肌肤」作用,「令少妇用之,能防止衰老」。可见,猪蹄美容在我国已有一千多年历史了。

此外,猪蹄中的蹄筋比较紧韧,咀嚼时费牙劲,因此在食用过程中,可使咀嚼肌和面部肌肉得到锻炼,肌肉纤维增粗,腮部显得饱满。中老年人随着年龄增加,面部肌肉和咀嚼肌逐渐萎缩,如经常啃猪蹄,对保持面容健美有其益。




填肾精健腰脚 助血脉充乳汁


猪蹄不仅是美食,亦是良药。中医药学认为,其味甘咸、性平,归经入胃,功能补血、通乳、托疮。主治妇人乳少、痈疽、疮毒。《名医别录》云:猪蹄「主伤挞诸败疮,下乳汁。」《本草图经》亦云:功能「行妇人乳脉,滑肌肤,去寒热。」《本草纲目》云:以猪蹄「煮清汁,洗痈疽、溃热毒、消毒气、去恶肉。」《随息居饮食谱》云:猪蹄「填肾精而健腰脚,滋胃液以滑皮肤,长肌肉可愈漏疡,助血脉能充乳汁,较肉尤补。」

据《食物疗法》载,猪蹄1个,炖烂,切末,加酱油、味精等调味,每次用2匙拌入红糯米粥内服用,常食之,可治失血性贫血。又,猪蹄200克,公鸭1只,洗净炖熟,低盐调味,分2~3次食完,隔天1剂,连服5剂,可治慢性肾小球肾炎。又,猪蹄1只,猪皮80克,大枣20枚,共炖至稀烂,经前每日1剂,连服5~10剂,可治倒经。又,猪蹄1只,金针菜30克,黄豆80克,煲汤,放盐调味服食,每日或隔日1次,连服3~5次;或猪蹄1只,活鲜鲗鱼1条,同煮汤,烂熟后加盐调味服用,每日1剂,连服3~5天,均可治产后缺乳。

(作者为湖南省邵阳市教育学院中文教研室主任、副教授)

【2006/07/02 民生报】 @ http://ud...om

http://www.udn.com/2006/7/2/N...385266.shtml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数位联合 | Posted:2006-08-01 15:30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8892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