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體罰立法,我是贊成的,並不是捨不得孩子被老師體罰,而是真的有一些歇斯底里的老師。我雖已60歲了,小四的男老師我還記得他的大名,並非讓我記憶他的教導有方,而是他的發洩式的體罰!我雖很少受難,但是看到同學被虐,心中還是不服氣。
他是軍人轉職老師,打手心,或掀女生裙子打屁股,更讓我痛恨的是罰跪而不讓上廁所!同學有時跪很久了,想起來上廁所也不行,到後來是因為忍不住了,拉了滿地,又被打半死。我有時雞婆,趁他不在時,偷偷叫同學起來去上廁所,有一次被他捉到而挨打。 有時幫他改考卷時,我也會偷偷給考不好的同學加分。當時的同學,普遍有一個共同願望,就是去當老師!等著痛打他的小孩!
他不高興就發考卷考試,沒考一百分就打手心,打屁股,99分的被打得更慘!
那時幼小的心靈又恨又怕,當時民智未開,社會的人權思想沒人聞問。到小六,換了老師才脫離魔掌!至今老了,想到他,實在有夠討厭他!
他的名字叫陳×春。
他還會將女同學罰跪到走廊或跪在男生班教室後面。讓同學被其他男學生羞辱恥笑。
所以我贊成不理性的體罰是需要被嚴厲禁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