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801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nacre1000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问题讨论] 法绪问题--意思表示不一致
请问大大们,

单独虚伪表示和隐藏行为该如何区分呢?

课本例子:

单独虚伪表示→表意人本欲买卖,故意表示赠与→赠与有效

隐藏行为→被继承人以赠与之真意而以买卖之方式将土地所有权移转登记于继承人→买卖无效,赠与有效

这两个例子看起来很像耶...


只要方向对了,总有一天会抵达。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7-10-19 10:58 |
shitman0930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单独"虚伪表示--->由字义可得知是"单独",而民法有提到单独意思表示为虚伪时-->内部(内心)无效,外部(行为)有效,故外部的赠与有效。(立法理由:维护交易安全),"但对方明知者"不在此限

隐藏行为--->就类似"通谋"虚伪意思表示,也就代表有"两个人以上"的行为,最常举的例子是脱产,而像您举的例子是被继承人与继承人为了逃避赠与税的课予,故内心表示是"赠与",外部行为是"买卖",是故内部有效外部无效,但"不得以之对抗善意第三人"。


两者的区别标准就是一个是"单独",另一个是两人以上"通谋"。

两者之区别实益:
单独是"内部无效,外部有效"。
通谋是"内部有效,外部无效"。


[ 此文章被shitman0930在2007-11-03 20:10重新编辑 ]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30 (by 霞客) | 理由: 热心回覆 值得奖励~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7-10-19 11:10 |
nacre1000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哦哦,了了,谢谢大大.


只要方向对了,总有一天会抵达。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10-19 20:21 |
tsojoanna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嗯嗯...感谢大大的分享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台北市 | Posted:2007-10-20 22:25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4889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