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026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gogo456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哈啦] 真能忘记吗
星期六下午   看了偶像剧绿光森林
虽然是一出重播的电视剧
不过 里面少男少女的爱   好欣赏喔
虽已活到一把年纪了
不过   幻想一下 满足一下嘛
剧中有很多对白我很喜欢
对于以前的感情要学会遗忘
一切要重新开始
我也知   不过要做到似乎很难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8-05-03 15:01 |
bear1128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6 鲜花 x15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gogo456于2008-05-03 15:01发表的 真能忘记吗:
星期六下午   看了偶像剧绿光森林
虽然是一出重播的电视剧
不过 里面少男少女的爱   好欣赏喔
虽已活到一把年纪了
不过   幻想一下 满足一下嘛
剧中有很多对白我很喜欢
对于以前的感情要学会遗忘
一切要重新开始
我也知   不过要做到似乎很难

若能坚强的不问结局
我相信过程会是好的
再彻骨的伤痕
终究有它无可磨灭的成因

别问过去
湿了多少泪,失眠了多少夜
它,终究是过去了
而你,也这样过来了

不去忘记,是因为肯定当下的付出
是那样的绝对和深切
不带一丝的虚伪与一丁点的后悔
不去忘记
是因为真的用了心再给

也许后来的路口我们走岔了
挥了挥手
我也不会把你忘记


记得你名字
记得你容颜
记得我们曾牵着手
看着同一个月
盼着同一个愿



听说伤心的泪是雨
当雨下在海里
雨,不是消失了
而是一整片的泪,成了海

与其试着忘记
不如学会成长

蚌包覆沙粒成了珍珠
而过去的泪也将养润出未来幸福的花





一样记得你名字
一样记得你容颜
也许现在我们牵的,是不同人的手
但却一样,看着同一个月
对谁许下同一个愿

你好吗?
之前不懂得给你的
现在的我
懂了
将它托付在另一个人手里

我很好
不需挂念...


[ 此文章被bear1128在2008-05-04 05:21重新编辑 ]


一盏离愁烛影我,一壶漂泊难入喉
水逝东流岁月过,酒暖回忆思念瘦
琵琶一曲东风破,古道旧风绕琴愁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08-05-04 04:09 |
laura10624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 鲜花 x24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绿光阿~~~~~~
个人认为满好看ˇ的说 表情


不变的定义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8-05-04 16:17 |
hjswsh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风云人物
级别: 风云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905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越想忘记的事
越是不可能忘
因为常提起常追忆
头脑里时常在复习
怎么可能忘记
培养自己的兴趣
学着在意其他的事项
或许可以吧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8-05-05 07:31 |
娘娘 手机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77 鲜花 x169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我会拿以前来



记取教训 表情 忘记不见得比较好啊


在感情中
爱人是盲目的
被爱是麻木的

爱我请你珍惜我 不要轻易放我走
不爱我请你远离我 不要随便说爱我

感谢某大美女赠送的女王套装=^o^=在此献上无限感激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5-05 14:40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9819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