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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补习班退费情形???(疑惑)

我今年5/1号,因为看了补习班的广告,说七八月要大量招考而订了

劳保局DVD全套函授课程,结果昨天看到最新劳保局公告~

劳工保险局不会以自行招考方式进用人员开办国民年金业务


更新日期 2008/5/19
劳工保险局将于97年10月1日开办国民年金业务,有关用人部分不会以自行招考方式进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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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8-05-20 15: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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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补习班报名后,想要退班,可不可以要求全额退费?
    想要退班时,您必须先查看您和补习班所签订的合约、补习班的招生广告、简章及报名表上,有没有关于退费的约定,如果没有,您可以参考各县市关于短期补习班设立,及管理自治法规的相关规定来办理。
    有关退费比例请向当地县市教育单位查询。以台北市为例,在实际上课前退班,应退还缴纳费用总额的3/4。您所上课的时间尚未达到1/3者,应退还一半的费用,倘若上课期间已超过当期1/3者,则不予退还。
这是我在消保会的网站查到的,你可以再去看看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 | Posted:2008-05-21 1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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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唷!!
因为它前提就广告不实
有欺骗消费者之行为(重点) 表情

而且我一堂可也都还没上到
书跟讲义也全新

我几经查证跟请教高人
我要它退我全额
否则就依公平交易法告它
让它去罚更多的钱而且还是要退我钱 表情
就是明天~如果它还不退钱
就只好存证信函见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5-21 14: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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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我发现补习班都吃定你不懂法

当他知道你懂很多的时候,它的讲话方式就会变

谁理亏马上就知道

所以呼吁大家一定要为自己的权利做争取

不要想说算了赔钱了事,法律是保证懂法律的人的

坚持的态度很重要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5-21 14: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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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那就力争到底吧! 表情
我们不能老是处于劣势啊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 | Posted:2008-05-23 12:52 |
hjea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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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报名超级函授,

到目前为止,也只收到一本劳保的课本,
和一些零散的补充教材而已.

前阵子,已打电话问过他们,
他们都是说,
确定会考.

昨天,再用电话洽询时,
他们还是说,
劳保局只说不会自行招考
也没说不考,
我说我考虑看看,

今天早上我答覆要求退费,
他是说要请示主管,
主管会再和我联络.
不过就没有下文了!!


我又再问说,
我是用台新刷卡分三期的,
那我是否可以直接请台新不要再扣另外两期的款项,
她还是说,等主管决定.

请问我这样该怎么办呢??

直接请台新停止扣款,
不知是否站得住脚呢??

我能要求我全部教材退回,
请他全额退费吗??


谢谢!!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数位联合 | Posted:2008-05-23 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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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虽然说会考(不确定何时)

可是我是为了7.8月劳保局招考而订的

甚至愿意放弃以录取研究所及甲级证照的考试而抱名的心态

所以不可能在等半年一年的...N年(我9月要入学)

前天他们已经同意全额退款

但是又说要等两个礼拜.....(说是行政作业)

让我觉得好像有点诚意不足的问题= =''

而我存正信函还是寄去了

表达一下我们不高兴的心情

目前我也还在跟她们接洽中

当然我也不是要把事情闹大

只是觉得我的计画全被打乱,有些不高兴

我花整整一个月自己另外买书狂K都化为乌有...(怨)

它们广告确实有疏失(重点)!我们没上一堂课

教材全新愿意还

理应退还全额才对!!

你若确定不考(未来的某天考)要要求全额退费

那就在打电话跟他说(态度一定要很坚定...)=>一定

清楚的表达,你是因为他说78月招考才报名的

它的延后,照成你计画大乱或是哪部分损失...

要清楚的表示!!不然它不会退全额的~!! 表情

至于你说信用卡扣款部份我不是很确定这方面的流程

我是缴现金的,不然你可以打电话请教消基会~他们会给你建议的!!

一起加油要回来~!!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5-24 09: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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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交易法
第二十一条(虚伪不实或引人错误之表示或表征)
事业不得在商品或其广告上,或以其他使公众得知之方 法,对于商品之价格、数量、品质、内容、制造方法、 制造日期、有效期限、使用方法、用途、原产地、制造者、制造地、加工者、加工地等,为虚伪不实或引人错误之表示或表征。
事业对于载有前项虚伪不实或引人错误表示之商品,不得贩卖、运送、输出或输入。
前二项规定于事业之服务准用之。
广告代理业在明知或可得知情况下,仍制作或设计有引 人错误之广告,与广告主负连带损害赔偿责任。广告 媒体业在明知或可得知其所传播或刊载之广告有引人错误之虞,仍予传播或刊载,亦与广告主负连带损害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罚则五)
公平交易委员会对于违反本法规定之事业,得限期命其 停止、改正其行为或采取必要更正措施,并得处新台币 五万元以上二千五百万元以下罚锾;逾期仍不停止、改正其行为或未采取必要更正措施者,得继续限期命其停止、改正其行为或采取必要更正措施,并按次连续处新台币十万元以上五千万元以下罚锾,至停止、改正其行为或采取必要更正措施为止。

消费者保护法
第 22 条      企业经营者应确保广告内容之真实,其对消费者所负之义务不得低于广告之内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7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5-24 10:01 |
冰心恋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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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觉得重点就是态度一定要坚决,最好也要表现出适度的怒气,原因在于如果你让补教事业从业人员觉得你很好商量(简单的说就是好欺负),那他绝对是能凹就尽量凹,甚至舌灿莲花到让你觉得她说的很合理,一切都是按照程序再走的,但事实上呢?完全不是这样!千万别傻傻被骗了 表情
一切都只是话术的运用,谈判前千万要先催眠自己:千错万错都是她们的错,绝对跟我没关系,这样才不会被她们牵着鼻子走喔!


♡ 爱自己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8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5-27 00:46 |
TTra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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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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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时报 2008.05.26 
劳保局招考? 补习班不实文宣
朱武智/台北报导

   国民年金今年十月一日上路,劳保局「国民年金处」也将开张,将有新职缺,坊间因此出现一堆「劳保局将大举招考」的补习班文宣。劳保局特别说明,今年的确需要一六○个员额,但分别从内部调派,及以高普考、基层特考管道取才,劳保局不自办招考。

   依劳保局国民年金处筹备小组规划,新增单位编制员额最初拟定三八二名,但行政院人事局只核定二六七名。进用方式采二阶段办理,今年度进用一六○名,明年度办理第二阶段征用。目前国民年金业务处已从内政部、劳保局等调派卅人,意即今年度从高普考、基层特考进用的员额只剩一三○名。

   不过,坊间补习班近来争相打出「考讯快报」、「狠准战报」等招生补习,或贩售「考题秘笈」等影音光碟与讲义的广告,内容强调「劳保局自办特考」或「劳保局大规模招考」。

   国民年金筹备小组执行秘书林宜蓉说,包括今年度第一批进用的一六○名员额以及明年将补实的缺额,都循国家考试管道取才,劳保局不自办招考。



我也是看到新闻后非常生气
所以又上网查了一下:
人事行政局网站公告
"097年初等考试正额录取人员分配实务训练机关清册"
http://ca2.cpa.gov.tw/ecpanews/examdist/97c/97c0327.htm
概算了一下,分发到劳保局的约有25人

再扣掉即将举行的高普考所录取的人数
还会剩多少名额????

最重要的是---不办劳保局特考了
高普考的科目和题型和补习班宣称的劳保特考差太多了
况且通过高普考也不一定会分发到劳保局


[ 此文章被TTracy在2008-06-01 17:36重新编辑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9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8-05-27 09: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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