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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ott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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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討論] 關於通謀意思表示之第三人所指,幫幫忙:)
●表意人與相對人通謀而為虛偽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無效。但不得以其
無效對抗善意第三人。下列何者並不屬於本項規定之『第三人』?
A抵押權人
B承租人
C受讓所有權之人
D受讓債權之人
答案:B.....為什麼?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 | Posted:2008-06-09 17:18 |
我愛布布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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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抵押權人
C受讓所有權之人
D受讓債權之人

以上均為表意人之相對人


B承租人
例如
出賣人甲與買受人乙通謀訂定買賣契約


不行~作廢~駁回
放肆~無理~大膽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6-11 11:33 |
scott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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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不瞭解您的意思,承租人為何不是相對人?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6-11 1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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