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737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cooter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78 鮮花 x286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晴天][快樂] 抵制日貨及飛航釣魚台之必要
共同社:日方就撞船事件 向台方表示道歉
更新日期:2008/06/16 11:00

日本共同社報導說,位於那霸的日本第十一管區海上保安總部「總部長」「那須秀雄」15日在總部召開記者會時,針對在尖閣諸島,也就是釣魚台島海域,日本巡邏船撞沉台灣漁船導致漁船沉沒事故,向台方表示道歉。他說:「巡邏船也存在過失」。

  那須表示,「巡邏船為確認對方船名而靠近漁船的行為是正當的,但靠近的方式存在過失。結果導致漁船沉沒,船長受傷,我們對此表示遺憾。」

在報導中,並沒有看到那須的言談中有使用「道歉」字眼,不過在共同社中文網站的報導中,則明確表示是在向台方道歉。他們的這則新聞標題是:「日本海上保安總部對撞沉台灣漁船事故道歉 」。共同社在這篇報導中,還附了一張第十一管區海上保安總部「總部長」「那須秀雄」鞠躬道歉的照片。

 報導中提到,那須還透露,若台方提出要求,日方會考慮做出賠償。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6/1/11bqr.html 資料來源

可是年代TV剛才說,日方僅表示"遺憾"而已.而且也沒有明確的說"賠償"
真如此的話,新聞媒體需要多仔細查證
我們收看的會誤會的,不知道這樣影響大眾的事,該判媒體什麼罪呢 ??

據媒體統計類此事件已經發生超過7次
而且幾乎每一次都是錯在我方(日方說法),而且強制沒收漁具等行為.
全都是由防衛隊執行,強制私下迫力認錯簽字,未經法庭一定公開審查活動,此舉已是多年 !

多年來台灣方面雖有政府單位表示協助了解,並未有具體成果,也未對漁民有何實質補償
只有民間團體成立"保釣"而已,且未有年年擴大向國際發聲之舉

據國際法12海哩領域與繼有台灣曾經在該島駐軍與日本戰敗協定(在台北簽訂歸還)事宜及我方未有申明放棄釣魚台主權來看
我們有充分的理由,嚴正抗議

持續力爭釣魚台主權,不得對日本平民有任何騷擾,並向國際法庭建案,聯合一致立場的華人,共同爭取本案我方權益協議
另因事起在漁業,歡迎朋友"共同抵制日本漁獲及加工品",2岸上海航班,可考慮飛航於釣魚台上空,共同表示主權為之

以上為個人淺見,歡迎朋友自動共同參與以上行動.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 | Posted:2008-06-16 13:01 |

首頁  發表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32096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