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5570 個閱讀者
命理服務》 數位論命舘 | 免費排盤 | 星僑易學 | 五術書籍 | 線上論命 | 影音論命 | 八字命書 | 星座分析 | 孔明神數 | 周公解夢 | fackbook 粉絲專頁 |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art9049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9 鮮花 x2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禪定][分享] 心經(七)『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無苦集滅道、無智亦無得、以無所得故』
心經(七)
『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無苦集滅道、無智亦無得、以無所得故』
以上還是從真心的角度來談〝諸法空相〞的,用〝諸法空相〞來解讀〝心經〞很明確的是在告訴各位:
整部心經就是在講演〝真心〞
敘述真心的可能描述與證驗,
因此心經的確可以說是萬法之源、
所以〝心經〞正確的詮釋應該是給修行法門契入者印驗用的、
當明心(找到真心)你就可以從這部〝心經〞親切的了解它真實的意涵。
以前每當我講演至此、總一定會有人嘆息與氣餒並因此問到如果心經是給〝明心〞者印證用的,那我們連善知識與正確修行法門的契入都仍力猶未殆、
那還研習心經做什麼?那不是緣木求魚嗎?
其實先研習心經才是最正確的契入法門、因為透過心經的契入是可以讓我們更清楚的了解、原來一切有為法與身口意的設施都是權巧變通、都是假借的、
因為是〝諸法空相〞故所有圖謀修習意念的變異與轉化都不是正法、
那正給我們一個判別的方向、任何非以尋覓〝真心〞為前題的有為法皆是戲論、管祂是活佛轉世、導師、老和尚、法師……
這就像北一女的學生是穿綠色制服的、而穿綠色制服的學生不一定是北一女的學生、但去上課穿的制服不是綠色的、那絕對可以肯定那不是北一女的學生、不是嗎?因此就像綠色雖非絕對、但那讓你有最起碼的判別依據、而心經正有這樣的異曲同工之妙、因此各位認為〝心經〞的深入是不重要的嗎?
另要說〝諸法空相〞就不得不說〝無餘涅槃〞,因為欲入諸法空相來日就不得不修習入無餘涅槃、
至於所謂的『無餘涅槃』就是出三界離十八界的六根、六識、與六塵都滅失了、這最顯注的就是證〝阿羅漢果〞的阿羅漢,但證得阿羅漢出三界者不代表他是已尋得真心的開悟證果的菩薩,因此阿羅漢有為享受那種禪悅而入〝頑空〞的疑慮、故本師釋迦牟尼稱其為〝焦芽敗種〞,
至於入無餘涅槃那是六根、六塵、六識盡滅失、這時候又怎麼還有〝眼界的能見功能,所以當然是〝無眼界〞
至於〝無意識界〝因十八界已斷滅那當然也沒有能了知覺受的功能、故當然也是〝無意識界〞(無意識可言)
至於〝無無明亦無無明盡〞是因為十八界六識皆亦已滅失所以根本沒有見聞、覺知…當這些法性都已滅絕那怎還會有〝無明〞,因為所有的人類唯有在十八界法還存在下才能產生〝無明〝此無明亦是〝十二因緣入〞的輪迴起始,更因在無餘涅槃裡一切的無明根本是不存在的、
所以又怎會有無明可盡、不是嗎?所以我們說〝無無明盡〞,
而無無明盡、已經無〝無明可盡〞那就只剩一個第八識的真實心、那就是我們所要尋覓的〝真心〞,
所以我才一直的強調這個真心:
是離見聞覺知的、
是不會自己思量作主的、、
更不會去憶念與攀附任何的法、
會攀附的就是在意識無明的十八界裡、怎會是真心、這樣各位明白了嗎?
到了這樣的階段(無餘涅槃)你認為還有〝老死〞可說嗎?當然沒有!
如果沒有那怎麼會有老死可盡、不是嗎?(所以說亦無死盡)
又已無老死了那又怎麼有〝四聖諦〝苦集滅道的智慧可說、所以又怎麼會有〝智與得〞可以去擷取,
所以我們說〝無苦集滅道〝,〝無智亦無得〞是因為再也沒有可所獲取與須要攀附的緣故。
開演至此還是在無餘涅槃的〝諸法空相〞裡闡述、這〝諸法空相〞就是第八識的真心。
所以我一直一直的告訴各位千萬不要一直一直的在意識有為的人間善法裡打轉繞圈圈、
因為就算這些為身設施的善法、是有所受報的、但那還不是在十八界的意識思維裡、那與八識心王的〝真心〞尋覓何干、故人身難得的意義又豈是為了那正念善法的周全、
故我還是再強調一次:
人類生命的意涵是賜於給你有尋覓真心的機會、
任何的因果輪迴善法設施莫不是為了來對應尋覓這個〝真心〞而來,
所以任何非為尋覓〝真心〝的法、
原則上都是浪費生命更是沒有意義的、
而你是真的沒有太多時間可以虛耗的。
南無阿彌陀佛、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觀世音菩薩、南無大勢至菩薩
 

 

 

本文引用  廖英智 老師心經新註-7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歐洲 | Posted:2009-01-24 01:16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81244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