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963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ELISHA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3 鮮花 x124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求助] 攻擊性緊急避難
甲為閃避對向車道違規超速而撞向自己的貨車,緊急駛往機車道,致機車騎士乙受擦撞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Ohne Fleiss, kein Preis!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歐洲 | Posted:2009-02-23 16:20 |
luciferydog 會員卡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70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對乙而言,他可以向該超速行駛人請求184第一項前段的損害賠償,而且該人也可能該當過失傷害罪。所以乙不會很衰。 表情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0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解答


這個世界有音樂真是美妙

美妙極了~~~~~~~~~~~~~~~"
獻花 x2 回到頂端 [1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2-23 19:38 |
12191219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4 鮮花 x52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這例子不好

依交通道路管理條例
所有車都需保持應變的安全距離
不能用緊急避難
甲變任意變換車道肇事
對乙之受傷責任
要依責任比
乙勿需向對向車求償

正常甲應停下來讓對向車撞
如果對向車推撞機車(就是將甲撞離車道)
對向車要責任比負責
甲車變工具就不負任何責任


如果換甲持刀向乙搶劫,乙跳屋頂逃離,誰知屋頂破了,乙墜下剛好壓死一隻烏龜或一個人--丙,就跟題目一樣了


[ 此文章被12191219在2009-02-24 17:08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9-02-24 16:36 |
ELISHA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3 鮮花 x124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正常甲應停下來讓對向車撞
有人會停下來被撞嗎???

例子不是我想的
課本的舉例 表情


Ohne Fleiss, kein Preis!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2-24 19:55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11089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