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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chess 於 2009-03-12 16:53 發表的 : 我沒看過豔照門 那些照片只是無法理解我們爲什麽無法原諒呢?使我們文化使然麽
下面是引用 神人豪鬼 於 2009-03-12 17:02 發表的 : 並不是這樣的,朋友..在演藝圈原本就是殘酷的現實,站在鎂光燈、銀光幕下,賺的是觀眾的錢,自然也有義務引導觀眾們正確的思考方向!自拍不是罪,但錯就在一開始不認錯還硬拗是合成圖的結果,陳冠希到後來被揭發更多女星時逃到美國去,阿嬌又自怨自艾表示不原諒陳冠希,到現在因生活困境而又炒作新聞說還很愛陳冠希...這樣的新聞..說真的很不負責任!您覺得...這樣不負責任的藝人,您還會心甘情願買她們的專輯或相關影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