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姿慧╱台北報導】國道將自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起,改為按行駛里程計費,屆
時已安裝ETC(Electronic Toll Collection,國道電子收費)車上機者可感應收費,
未安裝者上路前可先上網或去電遠通電收,登記行駛路線並提供車號、帳戶等資料,以便
事後扣款。
民眾林小姐抱怨,現想上國道就直接路上繳費,以後不預約就得小心寄來的帳單是否過期
,很擾民,「如果還要收處理費,根本是欺負沒裝車上機的人,逼他們不要上路。」
或依錄影影像補繳
交通部高公局昨指出,未來每個交流道間將設感應門架和錄影機,已裝ETC車上機的車
輛將按里程扣款,未裝車上機者仍可上國道,上路前先告知遠通電收車號、地址、帳號等
,方便事後扣款,也可依錄影影像寄帳單補繳,逾期才收催繳手續費。
但遠通電收表示,未裝車上機的車輛將有拍照、找車籍資料和郵寄帳單等成本,事先預約
者不會有處理費或費用較低,未預約就上路者將須支付處理費。高公局回應,不會讓未裝
車上機者多付費,至於遠通電收因此多出的營業成本,將協商如何分擔。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立委昨訴求國道是人民的,ETC車上機應免費,已購買者可退費,高
公局回應兩個月內將提檢討報告。
國道新計費規劃
時程 預計2012/12/22上路
收費 按行駛里程計費,每個交流道之間將設感應扣款門架和攝影機
付通行費方法
.使用ETC車上機者可直接感應扣款
.未使用ETC車上機者,可先上網或去電預約行駛的國道路線,登記車號等資料後,再提
供帳號以便事後扣款
.沒有車上機及未事先預約登記者,用錄影記錄行駛里程,事後收到帳單再補繳通行費
.自動補繳期限內,不額外收取處理費或手續費
資料來源:高公局
http://1-apple.com.tw/index.cfm?Fuseaction=A...416&art_id=31551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