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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bye177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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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x0
[求助] 民法的錯誤???
這之前有問過~但沒人回答,所以重新發一次文

動機錯誤、表示錯誤、內容錯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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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乃一個普通平凡人
☆要☆更努力讀書求學問
☆上☆得天堂地獄靠顆心
☆榜☆上有名夢想輕敲門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9-05-24 12:59 |
ki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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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誤信自己小六法已遺失而再購買新書。動機錯誤
2.誤信K金為純金,誤認複製品為真品而高價購買。內容錯誤 88I
3.誤新筆為舊筆而丟棄。表示行為錯誤
4.將味精誤為麵粉而出賣。表示行為錯誤

--表示行為錯誤:表意人使用了其所不欲使用的表示方法
--內容錯誤:表意人使用了其所欲使用的表示方法,但誤認其意義
--動機錯誤:表意人自行承擔風險的原則,原則上不得撤銷
表意人在意思形成過程中,對其決定表示意思的某特定內容的重要性事實,認識不正確
例外得撤銷:1.當事人資格錯誤 2.物之性質錯誤 88II

參考王澤鑑民總389P以下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5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解答


獻花 x2 回到頂端 [1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5-25 22:44 |
goodbye177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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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kino 於 2009-05-25 22:44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1.誤信自己小六法已遺失而再購買新書。動機錯誤
2.誤信K金為純金,誤認複製品為真品而高價購買。內容錯誤 88I
3.誤新筆為舊筆而丟棄。表示行為錯誤
4.將味精誤為麵粉而出賣。表示行為錯誤



我上課抄的答案是

1.誤信自己小六法已遺失而再購買新書。動機錯誤 (不可撤)
2.誤信K金為純金,誤認複製品為真品而高價購買。 動機錯誤(可撤) 
3.誤新筆為舊筆而丟棄。表示錯誤
4.將味精誤為麵粉而出賣。內容錯誤

紅色的答案跟大大不太一樣耶

好難分啊表情

到底誰才是對的啊???


[ 此文章被goodbye177在2009-05-27 22:15重新編輯 ]


☆我☆乃一個普通平凡人
☆要☆更努力讀書求學問
☆上☆得天堂地獄靠顆心
☆榜☆上有名夢想輕敲門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9-05-27 11:35 |
Patty05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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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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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bye177]
動作
表情  吾人以為是2樓的答案較為妥適
2.誤信K金為純金,誤認複製品為真品而高價購買。 動機錯誤(可撤) 
   動機錯誤之要件:
   (1).當事人之資格貨物之性質發生錯誤
   (2).表意人無過失
   (3).錯誤在交易上認為重要者
   (4).遵守除斥期間
==================================
4.將味精誤為麵粉而出賣。內容錯誤
   key:誤A為B(認知錯誤)


提醒自己,要多多愛自己喔!
獻花 x1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05-31 06:00 |
goodbye177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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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把1-4的項目分別說明一下呢???
實在不懂到底是差在哪???
感覺都很相似的樣子


☆我☆乃一個普通平凡人
☆要☆更努力讀書求學問
☆上☆得天堂地獄靠顆心
☆榜☆上有名夢想輕敲門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9-05-31 12:37 |
annej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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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終於搞懂了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臺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9-06-01 1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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