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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foolopt18 於 2009-07-14 02:31 發表的 行政程序法125: 我的疑問是.. 行程118 『 違法 』 的行政處分 『 撤銷 』 沒有分負擔或受益的行政處分 皆 → 溯及既往失其效力 而 『 合法 』 的行政處分 『 廢止 』 有分負擔或是受益的行政處分,那這二者 ( 廢止效力的範圍 ) 有不同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