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3855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tenpage 手機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 鮮花 x112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求助] [公司法]使用變更前之名稱之法律效果
A股份有限公司,依公司法之規定召集股東會,並以特別決議方法作成變更公司章程上記載之公司名稱為B之決議,董事長甲於決議後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在等待中讀書,在讀書中等待..
不張揚,不言棄,不著急..默默的等待時間的到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歐洲 | Posted:2009-08-01 00:08 |
sierfa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2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1.本題標題以『公司法』為名,所以答案以『公司法』為主要考慮內容,合先述明。
  因為題目問是否違法?就刑法可能有詐欺罪,就民法可能有錯誤的意思表示或詐欺的意思表示,不在答題範圍內。
2.使用變更登記前之公司名稱是否違法?依據為何?
  公司法第12條規定,公司設立登記後,有應登記之事項而不登記,或已登記之事項有變更而不 為變更之登記者,不得以其事項對抗第三人。依本條觀察公司名稱為『登記對抗事項』,即A股份有限公司如未辦理公司名稱變更登記僅生對於第三人不得主張無效之權利,不生違法事由。
3.該買賣契約對變更登記後之B公司是否生效?
  公司法為民法之特別法,公司法未規定者,應以民法解釋。
  公司法對代表人使用變更登記前之公司名稱之行為並無規定,依民法153條及345條規定,買賣契約以當事人對於價金及標的意思表示合致即為成立,故該買賣契約在甲及相對人乙間有效成立。
  然該買賣契約對B公司是否生效?本小題為無權代表之問題,應類推適用民法110條之規定:
  甲對外代表公司進行交易時,仍以「A公司董事長甲」之名義與相對人乙簽訂貨物買賣契約。其法律關係如後:
  (1)該買賣契約於甲乙間有效成立。
  (2)題中甲係對外代表公司對外進行交易,仍以「A公司董事長甲」之名義簽訂貨物買賣契約,A公司已不存在,但係甲對外代表公司對外進行交易之行為,依公司法第12條規定,因B公司已為變更登記,故B公司得主張該契約對B公司不生效力。 
  (3)但如B公司不主張該契約對B公司不生效力,公司法第23條第2項規定,公司負責人對於公司業務之執行,如有違反法令致他人受有損害時,對他人應與公司負連帶賠償之責。
  (4)因甲係代表公司進行交易 ,屬執行業務範圍,依公司法第209條之規定,B公司得主張行使歸入權。


[ 此文章被sierfa在2009-08-01 09:04重新編輯 ]


雖然你有思想上的自由,但也不能憑藉自己主觀的信心來編織客觀的結果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8-01 08:57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5068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