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4543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fogflower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心得分享] 司特五等錄事考後心得
這次在台中市立西苑高中考試,還真的不是普通的遠,
再加上路上車子也多,到了考場幾乎都快八點,實在是非常無言。

【到考狀況】
  這次是在2313號試場應試,第一節國文就有七人缺考,
  從第二節開始直到最後就變成八個人缺考。
  我寧願相信這些人都是因為風災交通受阻而無法前來應考,
  而不是因為書沒有讀完就放棄不考。

【各科目考況】

  1.國文

    作文題目「材與用」還好發揮,只要知道「事有一體兩面」的道理然後
    將之引申成正反兩面的論點,接下來就看每個人如何去發揮。

   公文的話,這次應該包括我在內的人都有種被突襲的感覺,這次居然考上行函,
    如果平常練的以下行函居多而把上行函視若無睹的話,那這次的分數應該也不
    會好到哪裡去。
    我這次大概公文的分數會被拉下來,慘也。
    至於閱讀測驗,除了第四題的「去就」與第七題的諸葛亮以外,其他都不難,
    算是可堪告慰的。

  2.訴訟法大意

    因為這一科我在寫考古題的時候分數實在是太差強人意,所以我不知道要怎麼講,
    只要題目出的都是有複習過的我就很感謝出題老師了。
    我們那間考場,考這科的時候沒有人提早交卷,全部都等到鐘響才交卷,
    由此可知考這科的時候,每個人的心裡其實是很謹慎的。

  3.公民與英文

公民的難度不高,有些考出來的東西跟四等的法學緒論差不多。
    第19題的袋地通行權對於在民法下很多功夫的人而言應該等於是送分,
    第8題的親等題,大概需要花點腦筋推一下,
    第35題,考國父的地方自治主張,讓我有點傻眼,但是還是努力憑印象作答。
    英文的話,我只對閱讀測驗那個世界各地取名字的故事有興趣,
    其他的我已經沒什麼印象了。

  4.法學大意

    這次的出題老師真是佛心來著,有做過這三年(95~98)考古題的人應該比較容
    易作答,因為這次的考題大多以觀念為主,考古題應該也不少,對於前幾次考試
    被法學大意重傷的人而言應該能夠回復自己的自信。
    雖然我寫起來是很高興,但是一想到可能隨之而來的副作用就高興不起來,
    因為這題目雖然很平易近人,但是後面可能隱藏的副作用就是錄取分數拉高,
    這一高,大概又會有人信心被摧毀到一點不剩。

【雜感】

   (1) 在精華區裡面的心得中,有人提到「在考場千萬不要看補習班發的解答」,
       這是千真萬確,一定要記住,因為有人就是看了補習班的答案然後大受打擊。

   (2) 最早交卷的只有兩種人,一種是檢查過好幾次然後自信滿滿地走出去,一種是
       已經完全放棄只想趕快了事的,要就當前者,不要當後者,因為人不只會腦殘,
       也會眼殘。

       腦殘的後果只會讓自己白白被罵,罵完以後不痛不癢;
       眼殘的後果卻是會讓自己徒呼負負,慘遭名落孫山之痛。

       多檢查幾次只會讓你上天堂,不檢查的結果就是踢你下地獄,如此而已。

   (3) 當考生不要太自私,自私過了頭的話,文昌帝君也不會讓你金榜題名,
         這次風災之後,這種感覺特別強烈......



獻花 x1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9-08-17 18:13 |
etantin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4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恩恩 謝謝您的分享
可以作為日後參加這個考試的經驗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8-19 13:51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1477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