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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外的四都已核定可擴增公務員人數
【2010-11-30/聯合報/A4版/要聞/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五都新直轄市長即將面臨的挑戰,除了要先決定直轄市府所在地、一級機關服務地點之外,包括人事、財政、業務及民眾洽公申請的服務窗口等,都須在短時間內做出決定。
內政部直轄市改制小組今天將重啟會議,就直轄市改制作業進度、爭議、業務移撥等,邀五都政府逐一檢視、確認。其中,地方政府規畫的新直轄市政府辦公地點,今天將提專案報告。
高雄市政府辦公地點,規畫原高市府為高雄市政第一行政中心,原高雄縣政府為第二市政行政中心;台南市部分,台南市長當選人賴清德選前曾表示,新營為北行政中心,台南市政府為南行政中心,兩副市長各自進駐,市長兩邊辦公。
至於台中市政府的辦公地點,主要以中港路的新市政大樓為核心辦公地點,現台中州廳為第一辦公大樓,豐原陽明大樓為第二辦公大樓,但部分地方人士對名稱還有意見。新北市、台北市政府的辦公地點則未變動。
各直轄市設一級局處已確定,新市長將確認辦公地點,以利民眾洽公申辦表報;例如台南市,僅設十八個一級局處,農業局就依地方特性,設在新營的北行政中心。高雄市設了三十二個一級機關,台中市與新北市設二十七個一級機關。
五都中除台北市政府已依既定軌道運作,新任直轄市長上任前,都得面臨增設機關、人事升等、調遷問題,不少人事等著布局。內政部長江宜樺表示,希望直轄改制能做到「無縫接軌」,如期於十二月二十五日上路。
北市以外的四都,中央已核定可擴增公務員人數,「三年內總量不得超出一千九百九十三人」,各新直轄市得依財政、業務狀況斟酌。
業務移撥方面,署立醫院改制為市立醫院,於明年元月移撥,六十家國立高中職則於二0一二年八月改為市立高中職;財政依財收法「錢權下放」原則,決定預算的運用,行政區畫則於四年內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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