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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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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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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五股爆竹行爆炸討論
靠行司機載爆竹?老闆:不知情
 更新日期:2011/04/24 07:01 這次爆炸事件被指為肇事禍首的貨車,也被炸得面目全非,貨車司機盧錦熹當場死亡,民視記者找到了貨車靠行的老闆,他說這輛車是盧錦熹向朋友借來的,他完全不知道去載什麼貨品,老闆說,載的是不是爆竹,問金紙鋪最清楚。

消防局公佈2張照片,前後各只剩下一個輪胎,哪裡看的出來這原來是一輛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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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4-24 14:32 |
kiki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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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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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向公司...
1跟2.我認為沒有 因為車是使用借貸 在外觀上也看不出足以表彰公司的字樣
  使用借貸過失責任較輕 另公司只要負舉證責任 即可免責 但須注意第二項衡平責任
  看了一下 似乎較合191-3
3.應這麼說家屬是由194為請求權 不屬繼承問題
  188第三項是一代位請求權 另還有其內部關係
  其他是否還有特別法   可適用184第二項我就不知了(要看有無過失)

  以上僅屬拙見 歡迎討論~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4-28 0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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