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709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SkY★NeT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帐号封锁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6 鲜花 x28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问题] 论坛版规定义,妨碍版主执行版务
请问一下,何谓妨碍版主执行版务??

烦请详细解释...

就我个人理解,我认为这个条例让版主有绝对权力

就像在街上被检控阻街 / 游荡罪名~~

以上表情


献花 x1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香港网上行 | Posted:2011-06-20 23:42 |
here2dl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头衔:▃︴▃︴
总版主
级别: 总版主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81 鲜花 x226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 a97444039 于 2011-06-20 23:42 发表的 论坛版规定义,妨碍版主执行版务: 到引言文
请问一下,何谓妨碍版主执行版务??

烦请详细解释...

就我个人理解,我认为这个条例让版主有绝对权力

就像在街上被检控阻街 / 游荡罪名~~

以上表情

您是说您对某个版的版规规定有疑问?
不知道您指的是哪个版面? 哪位版主?

以下参考:
论坛守则 http://bbs.mychat.to/faq.php?faqjob=2#3
许多版面因属性与需求不同, 会另有版规.


  论坛守则 - 会员必读 - 常见问题 - 搜文技巧 - 论坛功能
  管理团队 - 荣誉会员 - 论坛活动 - 论坛形象 - 工商服务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没有资料 | Posted:2011-06-21 10:48 |
amore12 手机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总版主
级别: 总版主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913 鲜花 x433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我认为您可以直接把问题说出来

这问题一竿打翻一船人?

是因为哪些事情?造成所谓的妨碍版主执行版务这句话!!

还请你详细把问题提出来!!

规范议题非如你所言,并非管理员可以随意拿依据乱搞!!

还是那个依据强化管理员本身免死金牌!!

太多论坛条例,如果想法要专往狭义范围,可能无法满足您对管理上看法!!


[ 此文章被amore12在2011-06-21 11:19重新编辑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6-21 11:11 |
SkY★NeT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帐号封锁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6 鲜花 x28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 amore12 于 2011-06-21 11:11 发表的: 到引言文
我认为您可以直接把问题说出来

这问题一竿打翻一船人?

是因为哪些事情?造成所谓的妨碍版主执行版务这句话!!

还请你详细把问题提出来!!

规范议题非如你所言,并非管理员可以随意拿依据乱搞!!

还是那个依据强化管理员本身免死金牌!!

太多论坛条例,如果想法要专往狭义范围,可能无法满足您对管理上看法!!
下面是引用 here2dl 于 2011-06-21 10:48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您是说您对某个版的版规规定有疑问?
不知道您指的是哪个版面? 哪位版主?

以下参考:
论坛守则 http://bbs.mychat.to/faq.php?faqjob=2#3
许多版面因属性与需求不同, 会另有版规.

其实是没有事例的= =

只不过之前我听到有版主说类似的话  (不是跟我说

我就怀疑这个条例究竟是指什么的

我认为作为会员应该对版规作出了解

否则不就是给自己一个陷阱吗?

只是这样..

我想有一些例子...

例如会员abc怎做怎做所以就算是妨碍版主执行版务...

因为我实在看不出会员如何妨碍版主执行版务=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香港网上行 | Posted:2011-06-21 13:01 |
amore12 手机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总版主
级别: 总版主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913 鲜花 x433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了解

个人以为

1.制造版区争议点

2.挑衅规范

3.怂恿其他会员做不当攻击污衊事宜

4.其他?(广义无法一一归列)

只要有不当恶意方式影响到管理员本身行为,就可以达到妨碍版主执行版务



管理员有依据论坛守则,版区规范的行使权,但是没有绝对的权力定义

(绝对权力这部分可能只有站长和总版主)

毕竟会员本身针对管理员处置上不服,可以投诉不当管理

就个人管理以来,似乎没有使用过这问题处置会员!更没去注意到这部分-->妨碍版主执行版务

但我相信在违规会员,其他版区事件处置过程中,会有这类情况产生

数位男女也并非一言堂,管理员更不能利用权限,随意依据(妨碍版主执行版务这条)做不当处置

规范中条例并非放大自身管理权限,相对的--条例中如有不理想部份也欢迎您多多反应!

以上是我的看法!如有解释不足还望补充!感谢


[ 此文章被amore12在2011-06-21 15:57重新编辑 ]


献花 x1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6-21 15:25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785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