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4036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vivian1855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求助] 想請教大大遇到這種情形,該怎麼辦?
嗨:
       我想請教大大,如果有人一陣子未將資料交給我,而打手機與他聯絡時,前一陣子到現在都還聯絡不到他.例如:手機暫時無法接聽、手機暫時無法使用,還有 前陣子msn有看到在線上,後來,都沒有看到在線上了、寫e_mail,也都未回覆…等情形時,請問要怎麼辦?如何處理?以及要怎麼與對方聯絡得到呢?手機有聯絡得到的方式嗎?或是用簡訊?用msn、e-mail或其他的方式呢?先謝謝您們的回答囉.


[ 此文章被vivian1855在2011-08-10 03:05重新編輯 ]


獻花 x1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8-10 01:54 |
vivian1855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請問真的都沒有人知道如何處理嗎? 如果回覆的話,就獻花一朵.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8-21 14:26 |
若塵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9 鮮花 x103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使用手機當對方關電話的時候就是關電電話了,就算是對方開機
他不想跟你對談的時候也可以掛斷, 所以說啦
就算是你寫mail 他看到也可以不回..用msn 跟寫mail的功效是一樣的
我不知道是怎樣的一個資料
但如果很重要的話,你就直接去找他本人當面談就好了
不過, 你也可能跟本不知道要去哪裡找人


如果曾經 重來一次結果相同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教育部 | Posted:2011-08-24 09:00 |
神煞猩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9 鮮花 x29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請版主可以大約的透露一下雙方的關西嗎?


喜歡我的文章請點一下這裡~
-----------------------------(分隔線)-----------------------------------

小弟!去外面把風!
獻花 x1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9-05 02:29 |
vivian1855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 神煞猩 於 2011-09-05 02:29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請版主可以大約的透露一下雙方的關西嗎?
請樓上的大大再回覆我囉~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2-17 02:42 |
喵小舖小卉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0 鮮花 x11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你所謂的資料是什麼,不會是功課吧??

如果是你的筆記這種東西,我寧可自己再寫一次比你找他的時間還快。

再來就是你跟他的關係,若有共同的朋友,或是你用FB找找看也是可以啦。

使用FB要大家一起來找他不是比較快。


大小姐之生活日誌   http://0rz.tw/InJAZ

內有分享寫字技巧文章,歡迎參考。
獻花 x1 回到頂端 [5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2-17 06:14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7879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