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註冊
忘記密碼
搜尋
贊助
贊助本站
數位公仔
紀念T恤
紀念馬克杯
廣告
刊登廣告
廣告價格
線上申請刊登
用雅幣刊登
免費刊登
目前客戶
簡訊
簡訊說明
購買金幣
發送簡訊
預約簡訊
發送記錄
好友通訊
罐頭簡訊
論命
數位論命舘
免費排盤工具
葫蘆墩 優生造命
葫蘆墩 八字命書
影音論命(葫蘆墩)
影音占卜(葫蘆墩)
購買金幣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數
周公解夢
星僑線上論命
娛樂
影 像 行 腳
數 位 造 型
數 位 畫 廊
心 情 日 記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羅斯方塊
四 川 省
猜 數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龍
許 願 池
萬 年 曆
經 期 計 算
體 重 測 量
音 樂 點 播
衛 星 地 圖
時間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論壇守則
會員等級
會員權限
語法教學
常見問題
最新活動
打工賺雅幣
首頁
新版首頁(全頁)
傳統首頁(全頁)
新版首頁(選單)
傳統首頁(選單)
MyChat 數位男女
命理風水
15
星僑五術軟體
4
葫蘆墩命理網
5
命理問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數
1
姓名學
手面相
易經占卜
1
風水研討
1
擇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無視論塔羅牌
10
修行&武術
1
中醫研討
五術哈啦
1
電腦資訊
13
硬體討論
5
超頻 & 開箱
3
數位生活
2
PDA 討論
手機討論區
軟體推薦
2
軟體討論
6
Apple 討論
1
Unix-like
網路&防毒
2
程式設計
網站架設
4
電腦教學資源
生活休閒
14
休閒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國考&法律
7
生活醫學
4
運動體育
1
單車討論
1
釣魚討論
6
旅遊討論
4
天文觀星
3
攝影分享
8
圖片分享
4
數位影視
2
笑話集錦
3
興趣嗜好
13
文學散文
7
繪圖藝術
1
布袋戲
3
動漫畫討論
3
美食天地
6
理財專區
心理測驗
1
汽、機車
3
寵物園地
模型&手工藝
4
花卉園藝
魔術方塊
獨輪車專區
電玩遊戲
13
遊戲歡樂包
4
CS討論
8
Steam
3
MineCraft
2
東方Project
英雄聯盟LOL
1
單機遊戲
2
WebGame
3
線上遊戲1
6
線上遊戲2
5
電視遊樂器
1
掌上型遊戲
2
模擬器遊戲
1
工商服務
6
虛擬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販售
二手拍賣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議區
1
站務專區
10
最新活動
活動成果
數位造型
心情日記
個人圖庫
新人報到練習
論壇問題建議
1
榮會及電子報討論
-最近版區-
-最近瀏覽-
»
生活休閒
休閒哈啦
感情世界
上班一族
國考&法律
生活醫學
運動體育
單車討論
釣魚討論
旅遊討論
天文觀星
攝影分享
圖片分享
數位影視
笑話集錦
»
國考&法律
法律討論
文苑計劃
資料分享
國考精華區
考取&現職甘苦談
解惑專區
»
法律討論
»
惡鄰難搞~~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966
個閱讀者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Carey-C
級別:
路人甲
x0
x0
分享:
▼
x
0
[求助] 惡鄰難搞~~
我想請教一下....
1.我們住的是大樓,這種大樓的浴室抽風管道是共用的,偏偏我家樓下12樓住了個老煙槍,每天三次在浴室抽煙,還開抽風,將所有的臭煙味全部往樓上抽送,連累了13,14,15樓...我住15樓,白天家裏沒人在,傍晚回到家一開門,所有的臭味一衝而出,向管委會反應,說住戶在自家吸煙無法可管...13樓有小孩,14樓還有小baby...也多次貼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x
0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1-09-22 13:30 |
kai709
級別:
版主
版區:
國考&法律
x32
x261
分享:
▲
公寓大廈糾紛之處理
1.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10 條
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由各該區分所有權人或約定專用部分之使用人為之,並負擔其費用。
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為之。其費用由公共基金支付或由區分所有權人按其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分擔之。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負擔。其費用若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規約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前項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若涉及公共環境清潔衛生之維持、公共消防滅火器材之維護、公共通道溝渠及相關設施之修繕,其費用政府得視情況予以補助,補助辦法由直轄市、縣 (市) 政府定之。
民事訴訟法第 403 條
下列事件,除有第四百零六條第一項各款所定情形之一者外,於起訴前,應經法院調解︰
一 不動產所有人或地上權人或其他利用不動產之人相互間因相鄰關係發生爭執者。
二 因定不動產之界線或設置界標發生爭執者。
三 不動產共有人間因共有物之管理、處分或分割發生爭執者。
四 建築物區分所有人或利用人相互間因建築物或其共同部分之管理發生爭執者。
五 因增加或減免不動產之租金或地租發生爭執者。
六 因定地上權之期間、範圍、地租發生爭執者。
七 因道路交通事故或醫療糾紛發生爭執者。
八 雇用人與受雇人間因僱傭契約發生爭執者。
九 合夥人間或隱名合夥人與出名營業人間因合夥發生爭執者。
一○ 配偶、直系親屬、四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姻親、家長或家屬相互間因財產權發生爭執者。
一一 其他因財產權發生爭執,其標的之金額或價額在新台幣十萬元以下者。
前項第十一款所定數額,司法院得因情勢需要,以命令減至新台幣五萬元或增至十五萬元。
第2跟第3.可以拍照存證並以任何方式送證明文件及陳情函到主管單位(一般是鎮/鄉公所或者市公所的建管課)匿名舉發.
[ 此文章被kai709在2011-09-22 14:10重新編輯 ]
積極的人像太陽,照到那裡那裡亮;消極的人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
每天開始寫國考日記即讀書進度, 以先求有,再求好的理念進行國考之路
x
1
[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1-09-22 14:02 |
MyChat 數位男女
»
法律討論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5399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