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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th125be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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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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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一个刑总的问题~
Q1.甲以为方糖可以杀人,欲将方糖加入乙的饮料,却误放了有毒化学药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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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1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3-31 17: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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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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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 我来乱滴~
分明是两题~ 楼主你骗人~表情

Q1甲有杀人乙的故意,但正常认知上方糖并无可能杀死人,然其行为发生错误,却还是造成了乙的死亡。
  其无知行为与其行为发生错误,对甲而言,甲还是完成杀死乙
  甲成立杀人既遂罪~
Q2甲之无知行为引发乙糖尿病急性酮酸中毒、高血糖渗透压非酮性昏迷后死亡。
    其无知行为对乙引发病症死亡,虽对甲而言,甲还是完成杀死乙。然其无知行为,就正常认知上并无可能杀死人。
    甲无罪~

以上我乱说~ 呵呵~


[ 此文章被TJQAZ在2012-04-01 22:08重新编辑 ]


讨论问题欢迎~ 拒绝 恶意贬低人格~
问题无关事及未细看回文的人~
=====
心境~
每个人都有座山~
他人身后有座山,称"靠山";
我亦有山,而它在我前方,
称"碍山"~
以前,想要铲平它,但力未逮;
现在呢?? 想轻盈的飞越过它,
越过这座名为人生之"碍山"。
使它尔后为我之"靠山"~~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4-01 2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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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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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才想请教~ 这题目是刑总试题吗? 还是楼主自己想的?
单纯好奇~ 表情


讨论问题欢迎~ 拒绝 恶意贬低人格~
问题无关事及未细看回文的人~
=====
心境~
每个人都有座山~
他人身后有座山,称"靠山";
我亦有山,而它在我前方,
称"碍山"~
以前,想要铲平它,但力未逮;
现在呢?? 想轻盈的飞越过它,
越过这座名为人生之"碍山"。
使它尔后为我之"靠山"~~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4-02 1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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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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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半一半
第一题是某书的问题
第二题是我想到的问题=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4-02 12: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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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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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T大第2题的答案,

T大的结论,似乎是说甲将方糖加入乙的饮料为杀人罪不能未遂的。(请指正)

但是出现了乙死亡的结果,应该不能论未遂犯,而应论既遂犯。

因此小的认为只有故意杀人罪及过失致死罪可以选。

我选过失致死罪。


虽然你有思想上的自由,但也不能凭藉自己主观的信心来编织客观的结果
献花 x1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4-02 1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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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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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sierfa 于 2012-04-02 13:31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不同意T大第2题的答案,

T大的结论,似乎是说甲将方糖加入乙的饮料为杀人罪不能未遂的。(请指正)

但是出现了乙死亡的结果,应该不能论未遂犯,而应论既遂犯。

因此小的认为只有故意杀人罪及过失致死罪可以选。

我选过失致死罪。


没有啊~ 大大你误会了~ 我没定调为杀人罪之不能犯--->成罪,但不罚
我的答案是无罪   呵呵~
过失致死罪?? 我有想过,但甲有提高风险或是创造风险;或者有违客观上注意义务及客观上可预见-->结论好像是没有
既然没有,过失犯就无由成立。

这两题,让我感觉没讨论的重点。因为不知要讨论啥??
行为人甲之行为都是不能犯之手段不能,但还是发生结果~
行为与结果之间又无法评价为不具因果关系~ 就第二题倒是可以在因果关系探讨一下

所以我的答案是无罪   呵呵~


讨论问题欢迎~ 拒绝 恶意贬低人格~
问题无关事及未细看回文的人~
=====
心境~
每个人都有座山~
他人身后有座山,称"靠山";
我亦有山,而它在我前方,
称"碍山"~
以前,想要铲平它,但力未逮;
现在呢?? 想轻盈的飞越过它,
越过这座名为人生之"碍山"。
使它尔后为我之"靠山"~~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4-02 1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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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罪??
因行为人有恶性的想法,出于无知的行为,所以要论杀人罪??
不才觉得杀人罪应该比过失致死罪更不可能~

以上乱说滴~


讨论问题欢迎~ 拒绝 恶意贬低人格~
问题无关事及未细看回文的人~
=====
心境~
每个人都有座山~
他人身后有座山,称"靠山";
我亦有山,而它在我前方,
称"碍山"~
以前,想要铲平它,但力未逮;
现在呢?? 想轻盈的飞越过它,
越过这座名为人生之"碍山"。
使它尔后为我之"靠山"~~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4-02 14: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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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仅就第2题讨论,合先述明。
1.T大未定调本题为杀人罪之不能犯,又行为人甲之行为都是不能犯之手段不能。
那甲属于哪一种犯罪分类?

2.T大认为无罪,换言之,T大是认为尚未着手?
因为不能未遂,T大也认为成罪,但不罚。
本题着手之后应该只有既未遂的问题,没有无罪的问题。而且既遂犯才分
的出故意、过失讨论的问题。

小的认为已经着手。
如果已经着手,主观上且有预见其发生,且其发生不违反本意,甚至可能有故意之适
用。
但本题有主客观不一致,所以有过失的检讨余地。

3.T大是认为尚未着手,应该没有故意或过失的讨论了。
故意或过失应该是小的讨论的问题。
就过失而言,小的觉得有过失的结果,但容许小的偷懒一下略过。

我是来乱T大的~~~


虽然你有思想上的自由,但也不能凭藉自己主观的信心来编织客观的结果
献花 x1 回到顶端 [7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4-02 17: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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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sierfa 于 2012-04-02 17:40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以下仅就第2题讨论,合先述明。
1.T大未定调本题为杀人罪之不能犯,又行为人甲之行为都是不能犯之手段不能。
那甲属于哪一种犯罪分类?
------>首先,我是乱解滴 呵呵   至于甲是哪一种犯罪分类?? 干嘛分这么清楚~ 我们都是一家人啊
不才算定义为类似迷信犯好了~ 拿方糖给人吃(无知行为)跟拿稻草人用针插

2.T大认为无罪,换言之,T大是认为尚未着手?
因为不能未遂,T大也认为成罪,但不罚。
本题着手之后应该只有既未遂的问题,没有无罪的问题。而且既遂犯才分
的出故意、过失讨论的问题。
-------->无知行为的着手,对于杀人罪而言,算未着手。着手依主客观混合说~即对行为客体将有危害之情形发生,然此题并无危害。

小的认为已经着手。
如果已经着手,主观上且有预见其发生,且其发生不违反本意,甚至可能有故意之适
用。
但本题有主客观不一致,所以有过失的检讨余地。

3.T大是认为尚未着手,应该没有故意或过失的讨论了。
故意或过失应该是小的讨论的问题。
就过失而言,小的觉得有过失的结果,但容许小的偷懒一下略过。

我是来乱T大的~~~

不才举个例子~
甲相信偏方,认为吃槟榔配啤酒会造成心血管破裂而死亡。一日甲欲杀乙,先请乙吃槟榔后,再拿啤酒给乙喝,然乙因近日工作繁多早已操劳过度,患心血管疾病而不知。乙喝完啤酒血液喷张,终爆管而死亡。
不才把题2当此题看   呵呵~   此题(瞎掰的)

大大此题就是等你来解的阿   呵呵~   我早说过我来乱滴~表情

------------------
呵呵~~那大家一起乱~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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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境~
每个人都有座山~
他人身后有座山,称"靠山";
我亦有山,而它在我前方,
称"碍山"~
以前,想要铲平它,但力未逮;
现在呢?? 想轻盈的飞越过它,
越过这座名为人生之"碍山"。
使它尔后为我之"靠山"~~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8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4-02 1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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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迷信犯,不行不行。
迷信犯要用人类力量无法掌握的米信手段,拿方糖给人吃,大家都做得到。
不是迷信犯。

2.无知行为的着手,对于杀人罪而言,算未着手
既然未着手,只剩下预备跟阴谋犯,那大大要讨论哪一个?
这一题用预备跟阴谋犯讨论,你不怕又被检讨违反罪刑法定,违宪吗?


虽然你有思想上的自由,但也不能凭藉自己主观的信心来编织客观的结果
献花 x2 回到顶端 [9 楼]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4-02 2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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