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选部 公告
发文日期:中华民国101年3月29日
发文字号:选高二字第1011400167号
主旨:公告公务人员高等考试三级考试地政类科应试科目「土地法规」、「土地登记」、财经廉政类科应试科目「心理学」、资讯处理类科应试科目「资讯管理与资通安全」命题大纲,以及修正公务人员普通考试地政类科「土地法规概要」、「土地登记概要」应试科目命题大纲。
公告事项:
一、公务人员高等考试三级考试地政类科应试科目「土地法规」、「土地登记」、财经廉政类科应试科目「心理学」、资讯处理类科应试科目「资讯管理与资通安全」等4科目命题大纲,除适用于公务人员高等考试三级考试,并适用于公务人员升官等考试荐任升官等考试、特种考试地方政府公务人员考试三等考试、特种考试退除役军人转任公务人员考试三等考试、特种考试交通事业铁路人员考试高员三级考试,部分类科列考科目名称相同者。
二、公务人员普通考试地政类科应试科目「土地法规概要」、「土地登记概要」2科目命题大纲,除适用于公务人员普通考试,并适用于特种考试地方政府公务人员考试四等考试、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原住民族考试四等考试、公务人员特种考试身心障碍人员考试四等考试,部分类科列考科目名称相同者。
三、旨揭应试科目命题大纲内容为各该相关考试命题范围之例示,实际试题仍可命拟相关之综合性试题。
四、本案自公告日起实施,各应试科目命题大纲适用类科一览表及命题大纲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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