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4110 個閱讀者
 
<<   1   2  下頁 >>(共 2 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晴格格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閞於行政訴訟法的修正...
請問各位高手們....
   行政訴訟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人生就是....跌倒..爬起來,再跌倒...再起來....
重要的是...讓自己的生命有意義,用自己的力量,去幫助社會上需要幫助的人....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歐洲 | Posted:2012-05-11 15:35 |
kai709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版主
級別: 版主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版區: 國考&法律
推文 x32 鮮花 x26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新舊法條都看吧! 如果您寫申論題的話, 可以多寫個立法理由,
測驗題的話, 就做個新舊法條的比較異同, 可以防止考試來個突襲.


積極的人像太陽,照到那裡那裡亮;消極的人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
每天開始寫國考日記即讀書進度, 以先求有,再求好的理念進行國考之路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5-11 18:26 |
晴格格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但若選擇題裡新舊法都有選項呢?是要選新的還????


人生就是....跌倒..爬起來,再跌倒...再起來....
重要的是...讓自己的生命有意義,用自己的力量,去幫助社會上需要幫助的人....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12-05-11 19:12 |
luciferydog 會員卡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70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你要看施行日期喔   新修正的法條很多都是今年9月才要施行的


這個世界有音樂真是美妙

美妙極了~~~~~~~~~~~~~~~"
獻花 x1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凱擘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5-12 10:37 |
晴格格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嗯,是以實施日期為準嗎?新法是9月6日實施沒錯....那9月後的考試才要以新法來背囉??
換言之,9月前的考試都不用管新法囉?.....謝謝...^^


人生就是....跌倒..爬起來,再跌倒...再起來....
重要的是...讓自己的生命有意義,用自己的力量,去幫助社會上需要幫助的人....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12-05-12 10:55 |
luciferydog 會員卡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70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也不是不用管新法,只是如果題目是問該如何......
原則上應該以有效施行的法律來處斷(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3、14條)

但是有的老師會出   試以新法.......加以論述...(原則上可能會把新法的法條寫出來)

如果你對新法有涉獵知道新法的立法理由,自然比較能掌控!

不過原則上會這樣出的好像很少!

以上僅供參考


這個世界有音樂真是美妙

美妙極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臺灣凱擘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5-13 04:25 |
stephen0817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 晴格格 於 2012-05-12 10:55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嗯,是以實施日期為準嗎?新法是9月6日實施沒錯....那9月後的考試才要以新法來背囉??
換言之,9月前的考試都不用管新法囉?.....謝謝...^^

補習班的題目已經都以新法為準了...

還是以新法較保險吧

不然考一個快被取代的法條有何意義?

妳是考選委員也不會這樣出吧?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臺灣凱擘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5-13 13:18 |
晴格格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有人說以新的,有人說以舊的...
怎麼辦???


人生就是....跌倒..爬起來,再跌倒...再起來....
重要的是...讓自己的生命有意義,用自己的力量,去幫助社會上需要幫助的人....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12-05-13 14:39 |
TJQAZ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鮮花 x28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呵呵~ 我不是來亂滴~

就選擇題而言-->主張現行法(就是已經施行的),至少考出來~答案如果是已公布尚未施行,單憑這點,你就可以去申請試題疑義,要求更正答案。考選部如果覺得怕兩邊都得罪,可能會有兩組答案,但如果沒有,那就是現行法是正解了。正常典委是不會出答案裡有新法的解答,萬一有就是不小心。 @@"

就申論題~ 一般重要的法條上提出質疑的見解,學者都已提出,答題時,你自然會對該法適用疑義~ 此時新法(未施行)就是結論附加說明。--->分數當然會比較高一點。法條若修些枝微末節的部分,申論本就不太可能(但不才覺得,問這問題都是讀到差不多的人,產生的疑惑,如果不是,那還是穩扎穩打拿基本盤吧!!)

題外話~現在副總統還是姓蕭,不因剩下幾天就改姓吳@@" 如果5/20前憲法考題考出來現任副總統為何??你要選哪一個@@"

PS.補習班教新法@@" 那是因為補習班知道錄取名額就那些,先教,讓大家熟悉@@"   明年再考時剛好用得到也比較熟悉嘛~ 這是善意   @@"(補習班應該現行法要教,新法也要教,因為一班裡面有人是9月份前考的,有人是9月以後地特要上場的)

今天是偉大母親節~   過個節吧~~   表情


討論問題歡迎~ 拒絕 惡意貶低人格~
問題無關事及未細看回文的人~
=====
心境~
每個人都有座山~
他人身後有座山,稱"靠山";
我亦有山,而它在我前方,
稱"礙山"~
以前,想要剷平它,但力未逮;
現在呢?? 想輕盈的飛越過它,
越過這座名為人生之"礙山"。
使它爾后為我之"靠山"~~

=====
獻花 x1 回到頂端 [8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5-13 15:17 |
晴格格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嗯...感謝高手大大解開我的疑惑....感激不盡......表情

     祝大家母親節快樂....!!表情


人生就是....跌倒..爬起來,再跌倒...再起來....
重要的是...讓自己的生命有意義,用自己的力量,去幫助社會上需要幫助的人....
獻花 x0 回到頂端 [9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12-05-13 16:33 |

<<   1   2  下頁 >>(共 2 頁)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2483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