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註冊
忘記密碼
搜尋
贊助
贊助本站
數位公仔
紀念T恤
紀念馬克杯
廣告
刊登廣告
廣告價格
線上申請刊登
用雅幣刊登
免費刊登
目前客戶
簡訊
簡訊說明
購買金幣
發送簡訊
預約簡訊
發送記錄
好友通訊
罐頭簡訊
論命
數位論命舘
免費排盤工具
葫蘆墩 優生造命
葫蘆墩 八字命書
影音論命(葫蘆墩)
影音占卜(葫蘆墩)
購買金幣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數
周公解夢
星僑線上論命
娛樂
影 像 行 腳
數 位 造 型
數 位 畫 廊
心 情 日 記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羅斯方塊
四 川 省
猜 數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龍
許 願 池
萬 年 曆
經 期 計 算
體 重 測 量
音 樂 點 播
衛 星 地 圖
時間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論壇守則
會員等級
會員權限
語法教學
常見問題
最新活動
打工賺雅幣
首頁
新版首頁(全頁)
傳統首頁(全頁)
新版首頁(選單)
傳統首頁(選單)
MyChat 數位男女
命理風水
15
星僑五術軟體
4
葫蘆墩命理網
5
命理問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數
1
姓名學
手面相
易經占卜
1
風水研討
1
擇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無視論塔羅牌
10
修行&武術
1
中醫研討
五術哈啦
1
電腦資訊
13
硬體討論
5
超頻 & 開箱
3
數位生活
2
PDA 討論
手機討論區
軟體推薦
2
軟體討論
6
Apple 討論
1
Unix-like
網路&防毒
2
程式設計
網站架設
4
電腦教學資源
生活休閒
14
休閒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國考&法律
7
生活醫學
4
運動體育
1
單車討論
1
釣魚討論
6
旅遊討論
4
天文觀星
3
攝影分享
8
圖片分享
4
數位影視
2
笑話集錦
3
興趣嗜好
13
文學散文
7
繪圖藝術
1
布袋戲
3
動漫畫討論
3
美食天地
6
理財專區
心理測驗
1
汽、機車
3
寵物園地
模型&手工藝
4
花卉園藝
魔術方塊
獨輪車專區
電玩遊戲
13
遊戲歡樂包
4
CS討論
8
Steam
3
MineCraft
2
東方Project
英雄聯盟LOL
1
單機遊戲
2
WebGame
3
線上遊戲1
6
線上遊戲2
5
電視遊樂器
1
掌上型遊戲
2
模擬器遊戲
1
工商服務
6
虛擬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販售
二手拍賣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議區
1
站務專區
10
最新活動
活動成果
數位造型
心情日記
個人圖庫
新人報到練習
論壇問題建議
1
榮會及電子報討論
-最近版區-
-最近瀏覽-
»
生活休閒
休閒哈啦
感情世界
上班一族
國考&法律
生活醫學
運動體育
單車討論
釣魚討論
旅遊討論
天文觀星
攝影分享
圖片分享
數位影視
笑話集錦
»
國考&法律
法律討論
文苑計劃
資料分享
國考精華區
考取&現職甘苦談
解惑專區
»
法律討論
»
請教有關婚姻撤銷、無效?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4271
個閱讀者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mergyl
級別:
小人物
x0
x44
分享:
▼
x
0
[已解] 請教有關婚姻撤銷、無效?
1. 依民法第988條規定:不具備結婚形式要件、近親結婚、重婚者,婚姻無效。
若二造當事人無此知識而結婚者,戶政機關會直接過濾並告知當事人此婚姻無效嗎?若違反第982條規定,戶政人員是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 此文章被mergyl在2012-06-08 20:23重新編輯 ]
x
0
[樓 主]
From:臺灣新世紀資通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2-06-01 21:46 |
kai709
級別:
版主
版區:
國考&法律
x32
x261
分享:
▲
▼
離婚沒有撤銷登記吧! 結婚登記是書面+二證+雙方到戶政所登記, 這是合法登記,
合法登記只有有效跟無效, 沒有撤銷, 撤銷是指非法(違法)才准撤銷,
結婚有違形式要件之一項,就無法成立結婚登記.
積極的人像太陽,照到那裡那裡亮;消極的人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
每天開始寫國考日記即讀書進度, 以先求有,再求好的理念進行國考之路
x
0
[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2-06-02 12:34 |
mergyl
級別:
小人物
x0
x44
分享:
▲
▼
今日我至地院平民法律扶助中心請教了律師,但仍有不明白,翻書並上網找資料,整理如下:
1.律師回答:戶政人員只負責登記,並不干涉。
2.與3要有利害關係者。撤銷和無效後如同正常人般(他的意思是不留痕跡?)
我再問:
公益性高低如何判斷?有書寫著:離婚、婚姻無效屬高公益性,婚姻撤銷屬低公益性?
他答:公益性由法院判斷,(婚姻無效、撤銷的回答像是均屬高公益性)
因為有人排隊等,律師簡單地說明,我也不好意思再問。
翻書及網路找的答案及疑問整理如下:
1.婚姻撤銷(例如民法996條)甲愛慕乙,惟落花有意流水無情,甲遂將乙弄醉,為982之結婚形式,以嗣後訴請法院撤銷。撤銷後甲又故技重施,沒完沒了。由此例可推定婚姻撤銷並無既判力(我不懂的是:為何撤銷後可故技重施?)
2.民訴582條第1項規定,婚姻無效、撤銷婚姻或確認婚姻成不成立之訴所為之判決,對第三人亦有效力,此即例外賦予判決「對世效」之規定。
(我的想法:那麼欲和婚姻撤銷、婚姻無效之人締結連理,想要知道對方的過去,只要查法院的判決書,是不是?)
3.為何撤銷婚姻屬低公益性?不是會影響夫妻以外第三人的權益嗎?不太能理解?
懇請指點迷津,感激不盡。
x
0
[2 樓]
From:臺灣新世紀資通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2-06-04 23:41 |
kai709
級別:
版主
版區:
國考&法律
x32
x261
分享:
▲
▼
1.這是民訴既判力的問題,您先去瞭解.
婚姻撤銷,怎麼可能又故技重施呢?
2.不用去查判決書,到戶政所以利害關係人的身份,提出利害關係證明文件正本.
3.這是家事法的範圍,撤銷婚姻的裁判效力間有兼及於第三人,婚姻無效亦同.
積極的人像太陽,照到那裡那裡亮;消極的人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
每天開始寫國考日記即讀書進度, 以先求有,再求好的理念進行國考之路
x
0
[3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2-06-05 23:19 |
sommerbrisen
級別:
小人物
x2
x42
分享:
▲
▼
樓主所說的「重施故技」,會不會是指說:灌醉後詐為結婚登記、然後又為撤銷,並且重複為之。如果是這個的話,那簡單的說,當次聲請撤銷者是當次的結婚,並不急於後次...
不過要是這樣,乙還真的頗腦缺...................
水至清則無魚。
x
0
[4 樓]
From:臺灣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
Posted:
2012-06-06 14:46 |
mergyl
級別:
小人物
x0
x44
分享:
▲
感謝s大的解惑。
民法996條的例子,網路及dvd函授老師皆舉了2樓所述的例子,因為此例子有爭議:
得撤銷為戴老師的見解,另一說則以民法72條主張無效。
函授老師說沒完沒了....我真的不了解,看了s大的說法才懂。
再翻書:既判力係指訴訟標的法律關係於確定之終局判決經裁判者,當事人不得再行起訴。----→可見重施故技為隔了一段時日,換言之,乙沒警戒心,才讓瘋狂的甲再次得逞。
ps:乙是帥哥也是好野人,才有錢有閒打婚姻撤銷官司吧!
x
0
[5 樓]
From:臺灣新世紀資通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2-06-06 20:45 |
MyChat 數位男女
»
法律討論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8600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