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7171 个阅读者
观星资讯》 观星气象 | 全天星图及月相 | 即时影像 | 每月星象 | 台北星空 | 晴天钟 | 亲子观星会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i1012347 手机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头衔:教育是良心的事业...  教育是良心的事业...
版主
级别: 版主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版区: (限)限级游动漫
推文 x480 鲜花 x389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自然科学] 三亿年前蟑螂化石
转贴自 http://dinosaurs.pixnet.net/blog/post/24397200-011108-%E7%BE%8E%E8%80%83%E5%8F%A4%E5%AE%B6%E7%99%BC%E7%8F%...B9%B4%E5%89%8D%E8%9F%91%E8%9E%82%E5%8C%96%E7%9F%B3

美考古家发现最古老三亿年前蟑螂化石
中央社 2001年11月08日 17︰07(中央社记者李万来台北八日电) 

蟑螂常被称为是最难消灭的虫类动物,可是蟑螂可能也是最古老存在的动物之一,美国考古学家已发现三亿年前的蟑螂化石,其生存年代远较恐龙早出五千五百万年。 

美国哥伦布市俄亥俄州立大学考古队已在俄州东北部一处煤矿场内,发现三亿年前的蟑螂以及其他动植物的化石,对研究古代动植物的生命与气候变化历史,具有重要价值。 

该校考古专家伊士特戴指出:这项发现对动植物为何能存活至今或被消灭,提供了许多讯息。 

被发现的蟑螂化石,有三点五吋长,其生存年代是与淡水鲨鱼共同为邻。 

这个化石可清晰看到蟑螂的嘴翼、脚与须等部份。 

最值得注意的是自三亿年来,蟑螂居然能保持其大致形状至今,差别不大,可见其生命力之强。 

不过当年的美国蟑螂已较现在的美国蟑螂大一倍,但却与现在生活于热带地区的蟑螂体积四吋,大致相同。

--分格线--

5500万年前 蟑螂大如鼠!
2001年11月08日 15︰40(劲报记者赖爱鹃)

您是否曾看过和老鼠一样大的蟑螂?在美国发现的史上超大完整蟑螂化石,大小竟然与一只老鼠相当! 

根据推测,这只蟑螂是于1999年从俄亥俄州东部的一处煤矿出土,生存的年代约为5500万年前,当时地球上是一片一望无际的热带沼泽,连恐龙都还没出现。 

科学家表示,这项新发现对于了解古生物的多样性与地球气候的变迁,有非常大的帮助。 

伊司特帝是俄亥俄州立大学的地质学家,并参与了这次的挖掘行动,发现蟑螂的化石,他说:「通常我们只能找到贝类或骨类化石,因为这些物质中含有矿物,增加化石的保存机会,但是我们这次挖出的化石中含有某种特殊化学物质,可以完整保存贝类或骨类的有机物。」 

科学家目前仍无法断定,究竟是何种物质造成矿场中这类特殊的现象,不仅完整保存了蟑螂的化石,还留下远古时代阿帕拉契高原内的针叶树化石。 

科学家希望能藉由这次的新发现,对古代植物与动物适应环境变迁的能力有进一步的了解,因为3亿年前石炭纪时期的沼泽在短时间内迅速干涸。 

这只大蟑螂长约9公分,它的脚、触须和嘴巴依然清晰可见。它的大小是今天在美国常见蟑螂的两倍大,而现代生长在热带地区的蟑螂也长得比较大。


【心得感想】

看来以前的环境是比较温暖的?



吞食天地2
kof 10th
kof2003

<!-- BEGIN 数位男女个人地图 - bbs-mychat.com - v001 -->
<div><iframe frameborder="0" width="500" height="400" src="http://bbs-mychat.com/map.php?uid=26923&plugin=1&width=500&height=400" marginheight="2" marginwidth="2" scrolling="auto" allowtransparency="yes" name="mychatmap" id="mychatmap"></iframe></div>
<!-- END 数位男女个人地图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2-16 08:20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3760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