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3043 個閱讀者
命理服務》 數位論命舘 | 免費排盤 | 星僑易學 | 五術書籍 | 線上論命 | 影音論命 | 八字命書 | 星座分析 | 孔明神數 | 周公解夢 | fackbook 粉絲專頁 |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winnia72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綜合] 天子甜心聊星座~不愛報備行蹤的星座情人
  
不是在討論要不要報備、或是和情人報備好不好。而是有些人在談戀愛交往後也不會習慣和自己的情人報備、告知自己的行蹤,有人能接受這樣的狀況,有的人則完全不能接受,報備行蹤對於某些人來說是一種安全敢的來源,但是不愛報備的人也覺得這是沒有意義的事,愛不愛與報不報備不見得有關係,哪些星座的情人談戀愛後還是不愛報備行蹤或不習慣被掌握行蹤呢?跟著亞提米斯一起來看看吧!
請參考:太陽、金星星座

牡羊座
總是專心忙著眼前的那件事,就也忘了要把報備的事情放在心上。
牡羊座是只要一忙,或是眼前有什麼事情吸引住他們的注意力,牡羊座就很容易忘了別的事情,在愛情裡頭、談了戀愛的牡羊座也是如此,在一開始談戀愛、把心思都放在對方身上的時候,牡羊座是會記得要報備的,問題在於談戀愛之後報備次數通常會越來越少,甚至於一段時間之後牡羊座是會完全忘了要報備的這件事。

不是感情變淡了,這是個一次只能處理一件事的星座,他們個性還滿急的、心裡頭想到的就想要馬上去做完,有時候根本也管不了與這件事無關的其他事情,而且不少牡羊座會很自然的覺得「另一半應該知道我現在在忙」,這種順理成章的態度更會讓牡羊座壓根不會想起要報備的事。

有些牡羊座則是會很自我感覺「已經講了」,但事實上是根本沒有講過,這種情況常常是出自於牡羊座會有要報備的「念頭」,但是馬上又被眼前的事情給拉過去,因此就「覺得」好像有報備過的樣子,也只能說是牡羊座粗心,有的牡羊座還會發生「簡訊已經寫好、但沒有發出去」,卻以為自己已經把報備簡訊寄出的情況。

粗心大意、加上有時候根本就忘記要報備的事,牡羊座的神經本來就不細,也很習慣一股惱的全然投入他們想做的事裡頭(當然也包括很努力去玩),大部份的情況下、牡羊座都不會是故意不報備,只是他們沒有辦法記住這麼細的事情,甚至於也沒辦法養成報備的習慣,因為太容易忘記了。

倒也不能怪牡羊座記不住要報備的事,往往另一半如果因此生氣,牡羊座是會記住幾回,然後不久後又沒記性,他們的不愛報備往往出自於是粗心,或是手邊的事情太忙、時間太緊,也就不想多花時間做向情人報備的動作,有時候當你問一個牡羊情人為什麼不報備行蹤,他們很常有的回答是:「就忘了啊!」

水瓶座
有時候是忘了、有時候是懶惰、有時候是故意,就是想實驗不報備會怎樣?
水瓶座是向來很隨性的星座,對許多的事情往往都不喜歡有個固定的標準,太有規則性的事物會讓水瓶座生厭,因為不少水瓶座很喜歡挑戰規則,所以不少跟水瓶座交往的人往往也都會覺得好像跟一個很愛唱反調的人交往,你越是要這個水瓶座做什麼、他們就越是不那麼做、或是總有一些非常怪的理由跟你辯。

報備不見得是壞事,水瓶座的抵抗也並不是他們做了不能說出來的事,很多水瓶座是很肯定「報備」會帶來安全感的,問題是「肯定」不代表他們就「願意做」,水瓶座做人處事的標準有時候是沒有辦法用正常邏輯去理解的。

不喜歡被訂一些規矩,也不見得要照別人認定的標準走,因此水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177伴手禮APP~匯集全台灣最人氣的伴手禮資訊
免費下載:http://goo.gl/S4t5aG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寬頻通訊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4-20 00:24 |
sexydance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跟我交往過的牡羊座一樣哈哈哈
而且他們金星又剛好在雙子=“=....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4-01-23 02:31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91541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